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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课工作计划

2024-01-08 09:20:24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综合安全课工作计划【篇1】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落实年、突破年”,是我市迎接第23届省运会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关键之年。20xx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深入推进“落实年”、“突破年”,实施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创建“和谐城管”,推进城管文化品牌建设,营造齐抓共管城市整体合力,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为建设“美丽**”、迎接省运会在我市举办做出积极贡献。

一、健全城市管理综合协调长效机制,营造齐抓共管城市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健全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我市“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督导考核,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街道社区具体落实,市民群众自觉参与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发挥高位协调职能作用,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与城市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协调各成员部门、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健全层级考核机制。修订完善《**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根据2014年《市委工作要点》要求,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依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落实城市管理考核奖补资金制度。积极履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健全城市管理日常考评机制和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市直职能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提请市政府批准成立“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督促各区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建设,尽快与市级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济宁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全覆盖。督促县级市2014年前、各县2015年前全面建成并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水平。

二、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城市环境

(一)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疏堵结合整治占道经营。与各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联动,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和偏远区域适当疏导”的要求,督导各区及分局清理取缔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马路市场、早点夜市、露天烧烤、市场外溢及各类店外经营。二是严查违法建设。实行违法建设日报告制度,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坚决控制和制止群体性乱搭乱建。强化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对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以及擅自变更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等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保障城市建设有序进行。三是持续开展市容整治。

          进一步深化对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的整治,不断提高清理时效和质量。督促沿街经营业户搞好自律,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清除脏乱差现象。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市政及公用设施的全面修缮和更新;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和监控,加大对商业促销和建筑施工单位噪音扰民行为的监控和处置;加强非机动车停车场监管,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积极探索自行车有序停放的试点模式和非机动车规范停放长效管理机制。四是严查乱倒垃圾和车辆抛撒。联合公安、住建、交通部门深入开展规范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车辆抛撒、车辆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健全完善渣土管理长效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动态执法监管机制,突出抓好建筑工地源头治理和渣土运输公司化运作、清理无牌无证渣土运输车辆等工作,规范建筑渣土处置作业行为,全面提升城区渣土管理工作水平。五是提升规范广告牌匾设置和亮化工程管理。深入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摸清底子、清理违规、明晰产权、完善手续、依法管理。联合市规划局、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论证编制《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各主要道路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户外广告公开招标运作,构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我局职能,出台有关指导城市亮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立足城管执法职能,督促沿街产权单位做好道路、广场、楼体及庭院亮化的设计、施工安装和开启运行,不断提升城市形象魅力。六是积极做好“三重项目”的执法保障工作。对我市确定的重点项目、重大节会、重大迎查等活动纳入重点服务保障范围,提升标准、明确责任、确保效果,全力打造服务“三重”项目的优良环境。

(二)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载体活动。一是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迎接省转方式调结构观摩会、省运会、大气污染治理和“五城同创”要求,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强有力整治措施,一个难点一个难点地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确保干一件,成一件,争取较短时间内使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市容环境质量有一个大的提升。二是实施市容环境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坚持“定位准确、整治持续、规范在先、执法必严”的原则,指导各区及分局确定示范路、示范广场、示范小区创建试点,对示范创建项目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灯光亮化、公共设施、“门前三包”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地示范创建,彻底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等现象。通过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城市管理精品亮点工程,示范带动城区市容环境面貌整体提升。

(三)健全完善城管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城管执法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监督检查“三个体系”。建立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宝塔形、网格化、全覆盖、分线作战”的责任落实体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执法大队派驻街道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街居负责、部门协调、门前三包”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要求,指导各分局向街道派驻执法大队,执法大队负责人与街道负责人双向兼职、双重管理,充分发挥街道城市管理责任主体作用,实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全面覆盖、有效管控、责任落实、管理长效。三是建立数字化网格化执法机制。将数字化城管平台和网格化管理紧密结合,建立起城区内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考核规范的数字化城管执法新模式。四是强化系统指导机制。加强对县(市)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针对各县(市)执法局亮点工作,按季度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五是健全基础保障机制。强化法制建设工作,修订完善执法程序,改进规范文书制作,编印常用法律法规及制度汇编、城管执法工作手册,启动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为日常执法工作提供良好操作规程与制度支持,提升我局执法案件规范办理、阳光办理的科技防腐能力与水平;抓好办公室工作规范化管理,提升办公室服务基层、服务一线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财务装备工作,做好城管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规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保障城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三、实施城管执法民生保障工程,提高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满意率

(一)实施民生摊点工程。认真落实全市民生保障体系2015年底前“在城区科学规划设置10个便民服务摊点区,提供不少于1000个便民服务摊位”的安排部署,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建开发、道路改造、农贸市场建设和环境整治,增设一批时令蔬菜、瓜果临时销售点及其他便民摊点。对已设置的便民疏导点不断提档升级,完善设施,做到划线规范、定点定位、分类设置、有序经营,努力实现既方便居民群众,又保证市容环境和道路畅通的良好效果。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坚持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严格遵守审批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一站式”办理机制,依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三)开展城管执法“六进”活动。继续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工地、进企业、进窗口”的城管执法“六进”活动,围绕群众关注的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做到“想市民之所想,急市民之所急”,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满意率。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形象

(一)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进城管执法工作实现“四个转变”。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深化“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解放思想跨越发展--为人民管好城市,聚人心珍爱城市大讨论”活动,深入查摆城管执法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研究对策措施。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提升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全系统同志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努力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进城管执法工作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工作方式上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二是工作主体上由传统的以政府为主体向政府主导、社会共建模式转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三是工作方法上从重管制控制向协调、协商转变,努力通过平等对话、沟通协调来解决问题。四是工作机制上从重事后处置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超前宣传、超前普法、超前纠违,减少相对人损失,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满意率。

(二)加强队伍作风纪律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城管执法宗旨理念教育。引导全系统人员牢记“为人民管好城市,聚人心珍爱城市”的城管宗旨,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城管理念,掌握“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城管方法,培养“敢于担当,容于责备,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城管精神,贯穿“建设城市管理文化,弘扬城市公共精神”的城管主题,明确“以优良的作风素质赢得尊重,以科学的工作方法赢得理解,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认同,努力实现城市形象、城管队伍形象新提升”的城管目标。年内分专题举办培训班,努力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精神境界和方法艺术。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辅导讲座、上党课、座谈会、心得体会交流等形式,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组织参加学习十八大精神和党章知识竞赛,开展“五个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联络员和例会、谈心等制度,健全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建设管理的意见》及有关职能调整要求,按照编制、内设机构设置,开展系统内竞争上岗、干部轮岗工作,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四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修订、完善各项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重点整治队伍中存在的“低、怕、慢、浮、懒”问题,弘扬实干精神,大兴实干之风。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基层组织服务提升工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健全廉政承诺、述职述廉、考廉评廉、干部廉政档案等机制,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全面推进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预防监控体系,树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队伍建设系列主题活动。一是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与社会各界的文明共建联谊活动,增进沟通交流、优化内外环境,年内局机关争创成省级文明单位。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主题活动。二是开展集中调研活动。组织有针对性的学习考察活动,学习外地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做法,掌握最新城管执法动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继续开展“我为城管献一策”活动,汇集大家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开展典型选树活动。利用“七一”等重要纪念日,开展评先树优活动,选树各个层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挥典型带动、模范表率作用,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带动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

五、加强城市管理文化品牌建设,影响带动市民珍爱城市意识整体提升

(一)总结形成城管文化品牌框架体系。将近年来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宗旨理念、规章制度、长效机制、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梳理总结,逐步形成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济宁城管文化品牌框架体系。编印城管文化手册、拍摄城管专题片、出版城管画册、发行城管明信片等形式,充实品牌内容,提升文化品位,营造宣传效应。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把城管文化渗透到城管执法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凝聚人心,促进团结,规范制度,激发活力,提升城管执法系统素质形象,提升城管执法系统的凝聚力和整体战斗力。

(二)加大宣传信息工作力度。健全城管执法信息宣传的机构和队伍,分局、支队、大队和机关处室明确专兼职信息宣传员,建立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完善市局网站,增加宣传版块,丰富页面内容,加快信息更新,增添市民互动,畅通网站交流,逐步将市局网站办成系统同志学习的园地,指导工作的平台,社会各界交流沟通的桥梁。建立城管执法部门和报纸、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机制,开办专题专栏,重点报道城管执法方式方法创新及成效,城管执法人员敢于担当、容于责备、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以赢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利用城区主次干道各类LED显示屏,设置固定的城管执法宣传栏和形象牌,定期发布城管文化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加强与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的联系,适时向移动(联通)手机用户发布城管文化主题内容短信,增强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和有关部门配合联动,积极开展城管执法主题教育、咨询、体验等活动,推进“百姓城管”运作机制,组织城管志愿者开展优化市容环境主题实践活动,形成“手牵手参与城市管理,心连心服务济宁人民”的浓厚氛围。

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城管执法部门保障全市重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认真做好帮扶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助推市中区经济发展为己任,指导中区执法分局认真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执法保障,优化城区市容环境,同时积极协调资金帮助市中区购置综合执法装备,努力使帮扶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认真履行部门包村、干部驻村责任,抽调优秀干部驻村帮扶,指导所驻村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帮助所驻村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开展并拓展深化“大规模驻村入户、面对面谈心交流”活动,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三)推进包保乡镇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突破县域经济、加速济宁跨越”市直部门单位联系包保乡镇(园区)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域经济倍增计划”,把握重点,科学制定招商规划,细化目标,层层分解招商任务,深入招商引资第一线,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全员招商的主体作用,积极与相关企业进行联系,宣传推介市中区的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及相关政策,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新跨越,全力助推镇域经济、园区经济做大做强,为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综合安全课工作计划【篇2】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下面是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龙新安办〔20xx〕29号)要求,现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全过程入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力争通过专项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治理内容

1.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治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电气配件未取得3C认证,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过流保护等未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2.开展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治理。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3.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治理。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自行无牌无证或伪造牌证上路。

4.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5.开展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治理。物业服务企业未明确服务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未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或报告。未设置固定区域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值守。未安排人员定期特别是夜间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具体职责分工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xx〕71号)执行,详见附件。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二)集中治理阶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通知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通行、停放、充电和管理违法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日常管控,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各环节管理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建立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生产、销售、维修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一次集中约谈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诺,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既要各司其职,又有相互配合,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防止推诿扯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广泛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组织主流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结合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要积极鼓励群众通过“e龙岩”平台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奖励,努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四)加强情况报送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工作,从6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排查情况统计表。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XXXXXX,传真:XXXXXX。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固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固消委办发〔20xx〕8号)安排部署,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拧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链条,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翟敬军,副组长:杨树荣、吴汉仁、褚广田,成员: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分管领导、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执法稽查科(消费维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制定综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了解掌握情况,组织督查检查。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查处违法行为,密切部门配合,形成综治合力。

三、治理重点和措施

(一)治理重点

各单位要依据《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点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1.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

2.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没有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电动自行车认证证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3.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认证证书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4.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5.电动车维修经营者等非法组装电动自行车对外销售;

6.生产、组装、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治理措施

1.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行业经营主体情况。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等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经营主体数据库,列入定点监管对象,逐户进行检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人,填写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检查表(附件1),强化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2.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加大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处罚。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政企联合打假工作力度,加强同注册商标权利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相关各方的合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开展全链条打击。

3.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门店和仓库以及通过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经营户的监管力度。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重要配件的抽检力度,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将抽检结果及查处情况书面通报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各单位在每月23日前,将本地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市局将对抽检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

4.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销售、维修企业,进行一次集中约谈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诺,对照治理重点违法行为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通过在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维修者店面张贴公告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治理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安全常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9月)。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治理重点违法行为。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对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制度,将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企业纳入信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整治经验进行全面推广,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综合治理工作,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形成全市系统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有序开展治理工作,确保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和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消委会办公室也将组织对各地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将纳入各地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认识落实消委办的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坚持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与公安、发改、工信等部门联合执法,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以此次综合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点违法行为反弹。从20xx年4月份起,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及《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检查表》、《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情况统计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在综合治理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及时上报,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充分发动各村社、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xx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xx、xx派出所xx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xx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频次,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各村为此次巡查检查工作的落实主体。各村社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出租房房东、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村社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自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镇安委会将不定期检查抽查,并通报反馈检查整改情况。

(二)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以派出所为检查主体,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时间步骤

时间为xxxx年x月上旬至xx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x月xx日前):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二)重点治理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重点要发动本辖区对住宅小区、单体居民楼、农村私人住宅楼等开展排查和宣传;xx派出所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排查和宣传。工作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并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相关工作数据必须归档保存并按要求上报。

(三)全面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底):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村(社)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多发、频发,引起了雷州市领导的高度关注。xx市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强对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督促各辖区的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要结合示范点的创建,及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规范和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单、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要按要求,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要带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实职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镇安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并通报各村(社)、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综合安全课工作计划【篇3】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来福州闽侯“3·18”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莆田荔城“5·29”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根据省、市、县领导批示和上级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工作领导

镇综治办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黄炎锋任组长,镇副镇长陈思泓任副组长,镇综治办、安办全体人员担任小组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承担日常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黄炎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根据镇综治办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村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各村要集中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和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的“砌墙清人”行动,强化源头防范。各村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应每月定期开展“纠违停、清飞线”集中整治行动。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村委会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20xx年8底前,各村要按职责分工摸清本村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12月底前,各村推动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成率应达到50%以上。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各村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请各村于7月份起每月14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2)。

综合安全课工作计划【篇4】

综合部安全员工作计划


综合部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负责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安全工作计划,以确保企业内外的安全环境。下面将详细介绍综合部安全员工作计划的内容。


一、制定安全管理体系


综合部安全员需要制定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应该包括各种安全规定和程序,以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环境中进行。安全管理体系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企业的特点和风险,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安全培训与意识宣传


综合部安全员需要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他们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培训。在培训中,应重点加强员工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提供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综合部安全员还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可以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册、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三、风险评估与安全检查


综合部安全员要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他们可以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了解企业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安全检查需要包括企业内外的各个环节,包括设备、场所、人员、交通等方面。综合部安全员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综合部安全员还要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他们要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应急小组成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预案包括应急措施、人员转移、设备启用、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应急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处理。


五、安全档案和报告


综合部安全员还负责管理企业的安全档案和报告。安全档案应包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等。他们要确保这些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的安全报告。


安全报告要包括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以提供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和参与。综合部安全员需要定期汇总安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汇报。


总结


综合部安全员的工作计划需要包括制定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与意识宣传、风险评估与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档案与报告管理等内容。他们要密切关注企业内外的安全工作,全面掌握企业的安全状况,提供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企业的安全与稳定发展。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综合安全课工作计划【篇5】

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应急保障工作,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展示我市最佳的城市形象。现将春节期间应急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时间

1月17日—2月8日

二、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大力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各项专项行动,促进城市管理提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执法力量配置,强化节日期间管理力度,保证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各类设施安全运行。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执法力量配置。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队、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春节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春节期间,每天保证全局一半人员在岗执勤,机关科室除留下必要两名同志在机关值班外,其余人员全部分配到市容、市场中队支援一线执法工作,服从所在中队负责人的领导。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广场、公园、河道、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力度,适时增加道路清扫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加大清扫频次,做到垃圾能够及时清运。

(三)加强市政设施维护。春节期间除应急抢修外,一律不得开展市政道路施工,已开挖的要严格落实安全维护和警示工作,确保安全。加强对城区市政道路、设施的巡查力度,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应急“110”工作机制,能够做到快速维修,小事不过夜,大事尽快办。同时做好城区亮化安全工作,加大对城区景观灯及功能性路灯的排查,及时整改“有灯不亮”、设施破损等问题,确保景观亮灯设施安全,做好城区亮化工作。

(四)加强市容市貌秩序维护。要在心中树立“百姓过年,队员过关”的理念,提高认识,明知做好春节期间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执法管控力度,充分发挥目前我局正在推行的“街长制”的积极作用,明确细化具体责任人,保证市容市貌秩序运行。要确保充足的执法力量,提高城管执法人员街面见勤率,避免以简单的值班代替一线执法执勤管理。对广场、公园、春节便民年货市场、景区等重要节点加大执法力量配置,加强对流动摊点的管理,积极引入市场经营。

(五)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广告中队在春节期间,加大对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的监管排查,对腐蚀、破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通知当事人进行整改,严防广告设施脱落砸伤行人事故发生。

(六)做好公用事业服务保障。春节期间要确保供热、供气工作安全运行,提高供热、供气质量,做好民生保障。同时加强对供热、供气设施隐患排查,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抢修工作。

(七)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排查隐患治理,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2、要配合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专班,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做好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春节期间,回家探亲访友增多,人流量大。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加大对城区特别是公园、广场、便民年货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的管控力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要及时劝其就医,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防止疫情流入我市并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春节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认识,把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同时又要突出重点,将春节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要加强监管,严防事故。要充分调动一线执勤巡查人员力量,发挥数字化城管中心作用,全面彻底开展排查,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要严格执法,展现形象。一线执法执勤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证佩戴制度,注意着装规范。做到戴帽、敬礼执法,执法语言使用规范,向临清市民及回家探亲友人看到临清变化,展现我局良好执法形象。

(四)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作用,开展和应急知识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对春节期间感人瞬间、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积极传递正能量。

(五)要做好值班值守,强化督查。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和手机要保证24小时畅通,及时处置春节应急保障问题。督查科要对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情况、上路执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严防出现脱岗、溜岗等现象,保障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发现问题城市管理各类问题,并通知责任中队或责任人立即整改,维护好春节期间应急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综合安全课工作计划【篇6】

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安委办《20xx年湖南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xx〕3号)和各级安委会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平稳可控。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涂继伟任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刘让军任副组长,县局督察、治安、刑侦、经侦、政工室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开展排查,特别是夜间错时检查。坚决执行电动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要求,发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没有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的居民楼院,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二)开展联合检查。积极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严格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协同联动,集中警力联合开展检查,确保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群众,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宣贯公安部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严查严处电动车违法违章行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存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清理;凡居民小区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凡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一律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凡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的,一律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综合治理成效。要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好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的集中充电点或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积极联合住建、规划、房产等部门,在居民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健全与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源头管控。

四、工作职责

督察大队要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警务督察内容,每月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通报督察情况。

治安大队要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治安巡逻检查内容,协助消防大队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执行关停、查封、拘留等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推动保安队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刑侦大队要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刑事案件的侦办力度,对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的,一律予以立案调查。

巡特警大队要协助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以及小区、居民楼院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现象的劝解搬离工作。

政工室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的曝光活动。

消防大队要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部署、调度推进,并认真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救援工作,要指导派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对城区大型小区和社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排查摸底造册,建立档案。

派出所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要在每个居民楼栋张贴电动车停放告知书,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督促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辖区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排查摸底造册,逐人逐车登记建立档案并报消防大队备案。

其他警种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部署的一个全国性的重大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要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分片包干、驻点联系,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要主动联合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分行业分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检查;要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网格化排查。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动本部门、本警种全员参战,相互配合,高质量完成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户外媒体,以及居民区内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高频次刊播电动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宣传海报,大力普及电动车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等应急知识。整治期间,要组织开展进楼入户式宣传提示,集中曝光电动车火灾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会,全面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严格落实每个星期开放一次消防队站、每周半天到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每周半天消防宣传车进辖区、每日一查等工作制度,重点将《通告》内容纳入面对面宣告内容,督促工作对象自觉遵守《通告》内容。

(四)强化督导。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通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责。对火灾多发的区域,县局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综合安全课工作计划【篇7】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惠州市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博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博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博罗县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街道办同意,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到20xx年8月底,全街道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数量显著下降,构建形成一套城乡全覆盖、环节全闭环、部门全联动、群众全程参与的常态化电动自行车管控长效机制,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

(一)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

(二)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围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企业和线上平台。

(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

(三)居民楼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场所。

(四)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学校、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公共停车场、汽车库。

三、治理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违规生产、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三)物业服务企业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

(四)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安全充电意识不强。

(五)各村(居)、各部门电动自行车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治理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基础信息

由各村(居)牵头,全面掌握全街道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生产、流通、使用、维修基础情况信息。

1.各村(居)负责对全街道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充电停放场地建设情况和已建充电设施种类、地址、数量、可供充电或停放电动自行车数量进行摸排,建立信息台账。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实施指导配合。

2.市场监督所负责对全街道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厂家、经营销售门店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3.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物流快递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电动自行车数量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4.生态环境保护办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场所和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5.其余相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网络餐饮快递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储存场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该类场所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二)强化源头治理

市场监督所要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对认定为缺陷产品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要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实施召回。市场监督所要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发现生产企业在电动自行车出厂时不按照强制性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的,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发现销售获得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要督促认证机构追溯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市场监督所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经营主体身份进行核验、登记。

(三)实施关键治理

1.严治拆改行为。派出所要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严格核对车辆信息,发现涉及生产销售领域违法行为,要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生产企业存在不按照强制性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配件,以及为拆改电动自行车提供零配件或技术支持等行为的,要及时通报认证机构,在生产厂家完成整改前暂停注册登记。

涉及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非法拼装、加装或者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分工,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2.优化维修服务。专职消防队要发动电动车生产企业组建电动自行车安全检修队伍,设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顾问,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安全测试、故障维修工作机制,常态化提供面对面服务,及时维修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故障问题。

3.规范换装和回收报废。相关部门要完善促进快速换装新电池和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二手电动自行车管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办要公布废旧蓄电池收集网点和具有废旧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单位目录,强化废旧蓄电池收集管理,督促蓄电池生产者、销售者提供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

(四)推进综合治理

1.推进设施建设。20xx年8月底前,全街道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有集中充电设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区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满足行业技术标准、保障业主共同权益的基础上,基本实现集中充电设施能建应建;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鼓励大型企业(园)区内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提升示范效应。

市场监督所和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外卖平台、快递企业,配合建筑场地产权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集中充电等安全措施,并对从业人员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实施跟踪管理。

自然资源所要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中,保障设施建设。

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职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有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供电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电气安全。

2.强化隐患整治。各村(居)牵头,发动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投放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专职消防队要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信用监管,可结合本地实际委托有关部门实施查处。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严格倒查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责任。

邮政管理部门和网络餐饮快递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落实通报曝光、责令改正、约谈警示、行政处罚等措施。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规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3.提升科技赋能。各村(居)要广泛推广安装“电车专家”小程序,要推广借鉴大亚湾电动自行车整治经验,推动安装消防监控(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户停放、充电)联网报警系统设备和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实时跟踪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数据,禁止电动自行车入门入户。鼓励发动群众开展车辆安全自检,及时消除事故风险。要支持发动电动车商会等行业组织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手段,开发应用电动车监测预警平台,实施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赋码管理,推广电动自行车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术和卫星定位技术辅助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4.强化警示宣传。由专职消防队牵头,联合宣传、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等部门,广泛发动各类媒体,集中开展“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火灾案例宣传全覆盖、火灾风险宣传全覆盖、规范使用宣传全覆盖、逃生处置宣传全覆盖、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

各村(居)负责开展社会面“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社区农村宣传栏、LED屏幕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地铁、公交城市电视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商市场、户外大屏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居民住户、出租屋入户宣传提示全覆盖,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专职消防队予以技术指导配合。

专职消防队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宣传为基础,联合各村(居)、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等部门,集中开展以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等场所,以及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出租屋住户等为重点的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群众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骤

(一)部署发动(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务,并制定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7月31日)。各村(居)、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

(三)总结验收(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各村(居)、各部门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街道消安委办公室提交自查自验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街道安委办、消安办牵头,组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生态环境保护办、邮政、专职消防队等部门(机构)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会商、联合督导,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强化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借鉴“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督查考核。街道安委办、消安办要不定期对各村(居)、各相关行业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质态跟踪力度,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将一律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全链条责任追查,对因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地区和行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回收企业,各外卖、快递企业平台以及住宅小区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措施,依法处置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

(四)加强信息报送。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上报工作进度表和动员部署情况。20xx年9月起,各村(居)、各部门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情况,同时,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20xx年8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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