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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风作文范本

2023-09-24 09:15:32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你平常有写作文的习惯吗?作文是一种求知之路带你走进未知的领域探寻新的可能性,写作可以让我们克服思维上的障碍。好的作文一定要多读多看,下面为您呈现的是1569下载站小编推荐的“我喜欢风作文”,把这篇精彩的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让他们也能够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我喜欢风作文(篇1)

我喜欢的食物

只要别人一聊起美食的话题,我就会眼睛发亮、全神贯注的听着并且参与其中。我喜欢的食物不胜枚举,其中布丁巧克力蛋糕、生菜沙拉、焗烤意大利面……都是令人胃口大开,食指大动的极品。

布丁巧克力蛋糕是我最喜爱的甜点。品尝一口浓郁的巧克力,那甜甜的味道在嘴巴里蔓延开来,十分可口,巧克力入口即化,一股美味冲击着我的味蕾,让我舌上开了一朵又一朵的花,令我赞不绝口。香甜的布丁配上可口的巧克力脆片,真是人间美味!

生菜沙拉是我们家最受欢迎的食物。嚼着嫩绿的莴苣、紫色的高丽菜,再吃一口淡淡黄色的马铃薯沙拉,就好像吃到了清爽的薄荷冰,让我全身的细胞都甦活了起来。使我彷彿置身于天堂中。

焗烤意大利面则是我们家“美食名单”中的第一名。香浓的起司加上米白的蘑菇,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弹牙的面条手牵手,在嘴里跳着轻快的华尔滋,挑逗着我们的味蕾。独一无二的焗烤香气,使我不由自主的狼吞虎咽起来。

香浓的布丁巧克力蛋糕、清爽的生菜沙拉以及香味四溢的焗烤意大利面,都是我喜欢的食物,能吃到这些美味食物,真是太幸福了。我更要感谢这些充满爱心、厨艺精湛的厨师,要不是他们心中有爱,为食物添加了好滋味,我就没办法尝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电视的自述

我是一台电视,是娱乐的来源,主人看着我播放的节目,总是会哈哈大笑,也可以得知现在的最新讯息,有时候主人看着感人电视时,也会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害得我也想和主人一起哭得肝肠寸断,可惜因为我不能哭,因为只要我一哭,就会坏掉哩!

有时候,主人的朋友来时,总是会带一些小孩来,那些顽皮的小孩最喜欢我的反应程度,只要拿起了我的好朋友遥控器来操控我,我们就被那一些小孩玩弄于手掌之 间,但是我却不轻言放弃,我仍坚持到最后一刻,即使身体发热,但是只要一看到那一些小孩天真的笑容,就会让我释怀,因为他们的笑容就是我努力的原动力。

我的工作就是带给大家快乐与欢笑,从前的我是黑白的,但现在的我却是五彩缤纷,也多了更多的功能,比如说可以连接网络玩一些游戏,语言也可以有更多不同的选择,汉语、英语、法语,都可以让大家身历其境,也可以为大家带来更多的欢笑。

一眨眼间,已不知道过了几个十年,老旧的我无法像往常一样带给主人欢笑,有时声音会哑了,连眼睛都模糊了,无法再清楚的播放节目,但科技日新月异,我早晚都会被淘汰。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也许该休息了,换另外一个人来代替我的位置,继续带给这个家欢笑这就是我的使命。

城市的声音

在这世界上,声音,无所不在。音乐能安抚自身的心灵,使那怒发冲冠的人的愤怒心情,一下就安稳了下来。能令动物、人类扣人心弦的声音,能制造出优美声音就是“天籁”。

从音乐厅里听到了那铿锵激昂、节奏明快的乐器,展现了乐器所发出来的天籁之音。大自然中的虫鸣鸟叫,以及瀑布湍急的流水声。一阵风吹来,大树响起了阵阵的窸窣,小溪的细水潺潺令人感到清寂、恬静,小鱼的飞跃,昂起了高高的水花声,令人彷彿听了一首大自然交响曲。

城市中,每天都听到刺耳的声音,汽车声和工地施工声;但在乡下,却有一些悦耳声音,活泼小孩的嘻笑声,动物的宏亮叫声,彷彿是一把钥匙,解开了我心中的枷锁,使我敞开心胸,这就是“天籁”。

我曾经因为考试不理想而陷入黑暗之中,原本一直想放弃学业,不想再去碰;但由于老师的支持与鼓励,使我从黑洞中爬了起来,再去尝试,努力向上,终于得到了成功的滋味!老师的那番话,就宛若是天籁一般。

音乐,安抚了我的痛苦灵魂,让我有了新的心情。闭上眼,聆听周边的声音,令我觉得最美妙的天籁之音,就是大自然的声音。

电灯

生活中,有许多的发明蕴藏着前人的智慧,如:纸张、印刷术、电话等。其中,我认为最实用、伟大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所发明的—电灯。

“光”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电灯发明以前,人们只能依靠自然的光体照明,依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方式生活;即使有了火光照明,例如:蜡烛、油灯等,依然不能提供稳定的光源,不慎使用还会引起火灾,相当不便。

电灯的发明,不但让世界充满了光明,也让人类的生活有重大的改变,例如:夜晚开车时,因着光的照明而减少事故;读书写字时,因着充足的光源保护了我们的视力;找东西时,因着它而避免拿错物品;晚上散步时,因着它而使我们避开危险。人们可利用的时间延长了,设计和使用上也比火光安全便利。因此我认为电灯是生活中最伟大的发明!

爱迪生能发明电灯,绝非偶然。他试了一千六百多种材料才找到钨丝做材料。正如英国政治家格雷斯顿说:“没有人是真正伟大或完美的,他们都经历无数次的错误,才有今天的成果。”这也证明,成功的不二法门除了坚持到底,还是坚持到底!

我喜欢风作文(篇2)

地瓜,别名番薯,是种很好吃的食物,在我们这儿,非常便宜,家家户户都有,乡亲们会用它做成地瓜粥,还会把它切成地瓜干,以备冬天吃。我呢,最喜欢吃的就是烧地瓜了。

一天,我就和我的好朋友李正一起烧起地瓜来。我们先用砖砌了个灶,在搭时,把砖块左边放两块,右边放两块,前面一块,后面一块,最上面再放一块就大功告成了。这样从前面放稻草,后面就可以出烟了。我看了看风向,风朝东西方向吹去,我决定就坐在西北方向烧火。这地瓜,我们早就准备了好几个,这好烧的除了稻草我们还弄了些花生秧,对了,李正还从家里带出了一把扇子。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扇风点火了”。我和好朋友一起合作起来,我不停地往里放草料,李正拼命地点火、扇风,我再加上不停地搬稻草、搬花生秧。只见那火在洞里跳个不停,那烟好像就是风的奴仆一般,风一吹,它就听话地跟着飘走了。就这样,烧了一会儿,我们闻到地瓜的香味了,就拿来一瓢水,浇了过来,这浇在砖头上的水一下子变成了水蒸气,再搬开砖头,那砖头现在是滚热滚热的,三下五除二搬过了砖头,我们连忙从灰堆里用小树枝掏出了地瓜。只见这地瓜们的`表皮都黑黑的,不过这现在没有灰盖着,香气就更浓了,又是迫不及待地冒着被烫的危险扒下了皮,这时就露出黄灿灿的瓜瓤来,还不时冒着热气,吃上一口,真是又甜又面,可比妈妈放在锅里煮好吃多了。不一会儿,我和李正把这些地瓜就都消灭完了。我们就一起离开了这块小地。

直到现在,我还回味着那地瓜的味道,真想和我的好朋友再去烧它一烧。

【篇三:我喜欢的一种美食作文】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我对这句话非常赞成。我可以封自己为“小小美食家”,因为我对菜颇有一番研究。光菜名,我就可以滔滔不绝的说上百种。北京的烤鸭、内蒙古的小肥羊、西安的羊肉泡馍、山西的刀削面……在这么多香甜可口的美食中,最让我喜爱的,便是苏州的松子桂鱼。

当你第一眼看到松子桂鱼一定有种想吃的念头。其实我第一次吃松子桂鱼也是这样的,说实话它那涂满红红番茄酱的身体,和里面那金黄色的皮,谁见了都会嘴馋。

再说说它的做法,首先把桂鱼从尾部顺着骨头往上劈。把鱼肉和鱼骨分离。两面都劈到颈部。然后把中间那跟骨头砍掉不要了。接着把鱼肉身上的小刺再去掉,现在桂鱼只剩头和两大片肉了。把半边肉平放在砧板上斜着改刀,只能切到鱼皮的位置然后再转过来切。正好是个叉叉的样子。大家见过猪腰吧?就是那种改刀方法,要是不会的话就把鱼大片一点劈一下也行。但不要劈的太深。以免油炸的时候把鱼身炸破了;接着把料酒。盐。味精。生姜。葱放到里面淹一个小时。然后用干芡粉把整条鱼都沾上。特别是鱼肉的空隙一定要把它沾上。放油锅里炸;油温大概在七八分热的样子,也就是油上有些冒黑烟了。油温高呢可以使鱼的表面结一层壳。这样不会把鱼肉里面炸老。而且表面很脆。最好是准备两只锅;另一只锅现在可以烧汁。倒油。倒入番茄沙司。一条鱼大概要放半瓶。放入白糖。放少量盐。不要放味精不然很难吃。然后放少量水进去。接着放玉米青豆。松仁。然后勾芡。最后再加点白醋。把鱼拉出来浇到上面去就好了。

说完做法在说说味道,想必吃过的朋友都知道松子桂鱼外酥里嫩,酸酸甜甜。

我喜欢风作文(篇3)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

犹记得,少年时你意气风发。叔父项梁让你学习书法诗歌,你说:“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

”那时的你是何等的骄傲;后来你看到秦始皇南巡的车队威风凛凛,你又说:“彼可取而代也。”那时的你又是何等的霸气。这样的你天生便注定拥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果然,后来的事实证明你的确是不凡的。

秦二世暴虐成性,天下动荡不安,各路人马纷纷揭竿起义,为了救万民于水火,你与叔父举兵起义。雍丘之战,你于万军之中斩杀秦三川郡守理由,秦军大败;巨鹿之战,你身先士卒与军士一同破釜沉舟,最终以少胜多反败为胜;彭城之战,你续写奇迹,以三万人马尽歼对方五十六万人,如此大的胜利可说是空前绝后,唯有你——霸王项羽才能办到。

你的一生经历了七十多场战争,几乎战无不胜。你是天生的军事家,可是你却不是好的政治家。鸿门宴上,范增多次使眼色,让你除了刘邦永绝后患,可是你视而不见。于是范增只好感叹:“竖子不足与谋!

”所有人都说你优柔寡断,殊不知,你才是真正的有情。刘邦是你出生入死的兄弟,你们曾经同仇敌忾,一同灭秦,如今让你亲手斩杀自己的兄弟,这怎么行!

所以纵使最终是你落败,纵使最终会被他杀害,你仍是要保他性命。对你来说,兄弟是一辈子的!

终于,在四周一片楚歌声中,你输了。营帐中,望着这位你深爱的红颜知己,你不禁感叹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值得你欣慰的是,你的军士始终跟随你,不离不弃。当诸将提出要掩护你逃至江东时,你终于流下了英雄泪。是啊,你还有这么多好兄弟!

你假装答应了诸将的请求,行至乌江边,乌江亭长劝项羽赶快渡过乌江。可是,你走后,诸将怎么办,他们虽是下属,但也是兄弟,你不能丢下他们独自逃生,刘邦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除非你死。望着滚滚乌江水,你笑了。

手握三尺青峰,你最后一次摸了摸爱马的'头。终于,你起身,长剑直指青天,我听见你用近乎呢喃的声音道:“我项羽此生不负他人!

”声罢,长剑一挥,一代霸王随风而逝。

我喜欢风作文(篇4)

世界上有许多奇花异草,有人喜欢向日葵,有人喜欢文竹,有人喜欢荷花,而我喜欢樱花。

樱花在阳春三月盛放,它的花瓣粉中带白,像一个少女的脸,粉嘟嘟的。远远望去,一大片一大片的樱花像落入人间的彩霞,美极了!你仔细看,它的花瓣有五个,花心是金黄色的,看上去精巧美丽。

一阵清风吹来,雪白的花如雨如泪,凄凉而忧伤地飘落下来,好似仙女散花。我在想:它的离去,是树的不挽留,还是风的狠心?但无论樱花怎样飘落,树上的樱花开得还是那样绚烂。就这样,满树的樱花精神充沛,不遗余力地开着,开着,直至四月中旬,它才慢慢凋谢。

回来的路上,又下了一场樱花雨,我捡起一片樱花瓣,放在鼻前闻一闻,一阵香气扑鼻而来,让人心旷神怡!听说樱花还可以做成樱花饼和樱花果冻,吃起来又香又甜,美味极了,有机会真想尝一尝呢!

我喜欢樱花,我喜欢樱花的颜色,我也喜欢它的模样,更喜欢它的香味!

我喜欢风作文(篇5)

我喜欢的小动物不是家里喂养的小猫,也不是招人喜欢的小白兔,那是什么呢?聪明的你一定不会猜到我喜欢的是会学舌的鹦鹉。

我第一次见到鹦鹉时大约是两三岁的样子,那是在鸟市上看到的。而真正让我喜欢上鹦鹉是在今天的作文课上。

今天的作文课上的情景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一向严肃庄重的老师今天举手投足,言谈举止之间变得幽默起来。老师首先讲了描写小动物应该注意的问题,我不记得罗列了几条,只记得老师在讲课过程中从工作室里提出了一个鸟笼子,笼子里有两只机灵的鹦鹉。这个逆天的老师,总是能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课堂。m.xZ1569.Com

刹那间,教室里就像炸开了的锅,一下子沸腾了起来,大家一阵惊呼,教室里哪像上课的样子,乱成一锅粥。笼子里两只小鹦鹉也像赶红火热闹一样,叽叽喳喳的叫声不绝于耳。只见两个小家伙长得一模一样,难以分辨哪只是雄的,哪只是雌的。这两只鹦鹉可真漂亮呀!全身的羽毛就像翠绿的钻石一样,额头上的羽毛是黄色的,金灿灿的,全身那么齐整,大庭广众之下来个孔雀开屏,啾啾的叫个不停,水晶般的眼睛圆溜溜的直转,引来大家一阵惊叹。

随着同学们你好你好的吵杂声,两只鹦鹉上跳下窜,其中一只竟然倒着掉在笼子上,就像动画片里的蝙蝠侠。有同学拿笔试着逗鹦鹉玩,你瞧,它的胆子也够大了,用坚硬无比的钩子嘴开始攻击,同学们完全忘记了它们还关在笼子里,不赶紧前来招惹它们了。

短时间的交往,我发现,它们成了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喜欢风作文(篇6)

我喜欢的古诗是《春晓》,这首诗是唐代的诗人孟浩然在鹿门山作的。

《春晓》这首诗的意思是春天的晚上睡得很香甜,一直睡到了天亮,醒来时有几只小鸟在叽叽喳喳的叫着,回想起昨夜有风雨打落下来的声音,石阶上铺满了被雨水打落下来的缤纷的落花。这首诗表达了孟浩然对春天的热爱。

我也跟孟浩然一样很喜欢春天。春天里,我听见小燕子叽叽喳喳的叫,我看见小燕子从南方欢快的飞回来了。小燕子高兴地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我想:小燕子能不能一直在这里待着,一同和我欣赏美景,看远处的高山,近处的河流和又高又绿的小树。

柳树的柳枝很长很长,小鸟在树上蹦蹦跳跳的,柳树下的花儿有的盛开着,有的已经落了,使我想起了《春晓》的“花落知多少”这句诗。

我也要像孟浩然一样热爱春天,希望春天不要走待的久一点,愿人间永远是美丽的春天。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喜欢风作文(篇7)

我喜欢的小动物想知道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吗?我先给你们猜一个:两只长耳朵,雪白的羽毛,一蹦一跳真可爱!哈哈!没错,它就是小白兔。

六一儿童节那天,我和妈妈去奥山玩。我们逛到了三楼卖盆栽的地方,几只全身雪白、毛茸茸的兔子呈现在我眼前。我问妈妈:“妈妈,可以买只小白兔当儿童节的礼物送给我吗?”妈妈不假思索地点头答应了。

我抱着小白兔准备去哥哥家炫耀一下。在路上,我给它取了个名字:雪儿。到了哥哥家,奶奶告诉我哥哥去培训班上课去了,我只好一个人和雪儿玩。我发现我刚才只注意看了它的身体,没有看它的长相。它的'五官很精美,长长的耳朵里是粉嫩嫩的肉肉;眼睛水灵灵得像一颗黑宝石;小小的鼻子像倒着的三角形;樱桃式的小嘴,可爱极了。

哥哥回来了,我们带着雪儿来到草地上晒太阳。雪儿在草地上一跳一跳的,好像开心地在说:“谢谢主人!”只见雪儿好像饿了似的,对着青草狼吞虎咽起来。我们一起逗着雪儿玩耍,哥哥最有意思了,他把雪儿放到头上、肩膀上、手上、脚上,任凭雪儿在他身上“放肆”,雪儿一会儿在哥哥脚上逗留,一会儿跳到我的脚上……我们疯打嬉闹着,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儿童节。

真是一只可爱、有趣又俏皮的小白兔啊!

我喜欢风作文(篇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也不例外。我喜欢打蓝球、踢足球、游泳和写字,但我最喜欢的是写作文。

在上红日老师作文课的路上,我心里直想:唉,最讨厌作文了,上两个小时的作文课对我来说简直是煎熬!在课上,我常常会走神,时不时玩弄这个,看看那个,就是静不下心。

进入到第二阶段——品鉴文章,我的心才回过神来。“这个句子用的十分巧妙,委婉地表达出作者的心声。”“这段话写出了作者对没好好孝敬父母内心的愧疚。”红日老师每赏析一个句子,我的心就离课堂近了一步。到最后,我已经全神贯注地听课了。啊,听红日老师品鉴作文简直是享受!因此,我爱上了作文。

从喜欢赏析名家写的文章,到希望别人赏析自己的文章。在我非常享受仔细、反复阅读、品味文章后,得到了自己与作者内心想法一致的过程。写作让我找到了知音。为此我多么希望出现这样的场景:当别人读过我的文章后,满怀激情地跟我说:“你写作时心里的想法一定是这样的,对不对?”我也会激动地跟他说:“是啊,是啊!”这样,作者和读者才会产生共鸣。

就这样,我喜欢上了作文。

我喜欢风作文(篇9)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有鹦鹉,有松鼠……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现在养的两只小仓鼠。

它小巧玲珑,身体圆溜溜的像个小绒球,一双黑黑的小眼睛,特别有神。两只三角形的小耳朵,特别灵敏,你去抓它,它会很快的缩回去,小仓鼠的尾巴很短,像兔子尾巴,不对,比兔子尾巴小多了,走路时一摇一摇的。

它的本领可不小,当我做完作业,它就会为我尽情地表演,不信你看,它用牙咬着笼子咯蹦咯蹦的响,两个前爪一会儿抓住两根铁丝,一会抓着一根铁丝,在上面一荡一荡的,真像一个运动健儿在表演单双杠呢!惹得我哈哈大笑。

一会儿又在“跑步机”上使劲的跑,一会翻个跟头掉下来。

当你拿着瓜子仁时,它们俩会争先恐后的跑过来,两只爪子抱在一起,好像表示感谢。完了会抱着食儿香喷喷地吃起来。吃饱了就会去喝水,小嘴对着“饮水机”的管子吧嗒吧嗒,喝的真香啊!

你说它们这么可爱,我能不喜欢它们吗?

我喜欢风作文(篇10)

蓝天、白云、小草是那么和谐,幸福、美好是多么让人向往……我喜欢人间这美好的一切,只有这一切能让我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美丽的大自然,我要向大自然学习。早晨的阳光是那么温暖,让我感觉到了人间的快乐;天空中的白云是那么纯洁,让我感觉到了人间无暇的美;狂风中的小草是那么顽强,让我对生活中的挫折有了自信心与拼搏精神;寒冬里的梅花傲然挺立,让我感觉到了生命中要超凡脱俗,卓尔不群。

我喜欢人类美好的心灵,我要向他们学习。为了保卫祖国而拼死战场的军人,他们的爱国精神是我无比敬佩;为了老人不累而主动让座的阿姨,她尊敬老人的品质使我自愧不如;为了城市保持清洁而辛勤劳动的环卫工人,他们对自己工作的热爱使我感觉到了人间的哲理;为了我们能有一个辉煌的人生而无私奉献的老师,他们对学生的爱与教导使我一生都忘不了。

我喜欢美满幸福的家庭,我要做到这样。在我即将考试,父母给我递上的一杯牛奶,使我感觉到了家的温暖;在下雨天中,父亲为我撑起的一把伞,使我感受到了家人的关爱;在寒冬时,母亲为我披上的一件外衣,使我感受到了家的美好;在过年时,全家人在一起吃饺子时,使我感受到了家的幸福和睦。

我喜欢拥有爱的人间,我要用心去感受。当猎人举起枪,挡在孩子面前的鸡妈妈,她的母爱使我感动;当孩子摔倒时,锻炼孩子的父亲让他自己起来,他的父爱让我敬佩;当我迷茫时,老师的一番教导,使我感觉到了老师对我的爱,她的爱让我的人生更美好;当我即将离开,朋友在我耳边的一句祝福而因留念而伤心的话,使我感觉到了人间美好的爱。

我喜欢人间美好的一切,这一切让我对生活充满希望,让我更爱这个社会。

我喜欢风作文(篇11)

MissQinismyfavoriteteacher.SheteachesusChinese.Sheislovelyladyinherthirty-twoyearsold.Herwarmsmileandblacklonghairarehersymbols.

Myclassmateslikeherverymuch,becausesheisalwayskindtous.Inmyview,sheisawiseteacher.Shetellsusmanystoriestous.Itseemssheknowseverything.Besides,shewritesgoodarticles.

Shetellsusifwewanttowritegoodarticles,weshouldreadbooksasmuchaswecan.Shealwayscaresmuchaboutus.Ithinkthisisimportantforagoodteacher.

秦老师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她教我们的语文,今年32岁,是个可爱的女士。她温暖的笑容和黑黑的长发是她的标志。

我的同学都很喜欢她,因为她对我们总是很和蔼。在我看来,她是一个充满智慧的老师。她给我们讲很多的故事,感觉她什么都知道。此外,她的文章写得很好。

她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想好写好文章就应该尽可能的多读书。她总是很关心我们。我认为这对一个老师是很重要的。

我最喜欢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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