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大全

首页 范文大全 正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必备9篇

2023-06-19 14:27:09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栏目小编为了制作这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更加出色,不断精益求精。做作文是我们表现自己思想和情感的一种方式,写作能承载我们的思考和灵感,并在安静中帮我们沉淀。好的作文不仅能在考试中得高分,也能提高我们的自我价值。你最近有没有阅读过那些优秀的作文范文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

还记得在暑假的时候,我十分希望有一本好看的书,在一次上街,我和妈妈去了书店,我十分开心,因为可以买书了!我在书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了一本《木偶奇遇记》。我翻开两页看看发现还行,就要了这一本书。

回家之后,我更是爱不释手。刚到家里,我就打开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妈妈叫道:“婷婷,快来帮我把锅刷一下。”我“嗯”地回答了一声,又继续看书了。接着,妈妈又说:“快点!”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可我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书,连屁股都没挪一下。直到妈妈亲自来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刷锅了。

《木偶奇遇记》有什么能让我如此着迷呢?关键是它的内容。《木偶奇遇记》写的是一块木头被人雕成木偶,从此成了一个能说会跳的木偶人,它的爸爸,也就是雕刻它的人给它取名为皮诺曹。皮诺曹十分顽皮,而它的爸爸却十分仁慈,皮诺曹每次犯错误,爸爸都原谅了它。一次,它与爸爸失散了,皮诺曹开始了寻父之旅,在旅途中认了仙女作妈妈,仙女便一直暗中保护它。最后,皮诺曹找回了爸爸,并以自己的努力养活父亲,仙女看见这个木偶人从顽皮到现在,已经长大了,便让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原先的木偶皮诺曹变成了一个布娃娃,它歪着脖子,样子十分滑稽。这个内容虽然枯燥,但他用上了许多修词手法,使内容更加丰富,中心明确,让人一看就懂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木偶奇遇记》,它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好孩子,向皮诺曹一样孝敬父母,好好学习,不能向木偶皮诺曹一样顽皮,不理会父母的感受,被别人骗了都不知道。

一次在做数学题的时候,有一道不会写,我十分着急,可是我越急越想不出来,这时我想到了皮诺曹,学习它那种沉着冷静。我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终于,我会写了!此时我无比高兴,这还要感谢《木偶奇遇记》呢!

《木偶奇遇记》让我受启发、受教育,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是指路的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书是一汪甘泉,滋润干枯的心田;书是一盏路灯,加快我们前进的脚步……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能没有书的陪伴,而我最喜爱的书是《鲁宾逊漂流记》。

这本书讲的是:出生在中产阶级家庭的鲁宾逊不甘过安逸的生活,不顾父母的阻拦出海寻求刺激。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飘落到一座无人荒岛上,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才得以返回故乡。

在这期间,他曾经历了痛苦、不干、绝望等多重困难,可他都一一坚持了下来。我很敬佩鲁宾逊那坚强,勇敢的品质。要知道,当一个人飘落到一座无人荒岛上,没有人说话,别说28年,就连一年也坚持不下去。而鲁宾逊却做到了,而且他不仅在岛上生存了28年,还用自己强大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的品格把小岛建成了一座是适宜入住的人间仙境!

鲁宾逊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不禁为自己有些时候而羞愧,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退缩,没有勇往直前解决问题。但当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到这些困难,其实根本算不了什么。每当我遇到困难或学习上的困难想退缩时,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鲁宾逊的面容和他遇到困难时勇往直前的身影。每到这时,我就会有一种无穷的力量和击倒困难的决心,让我向成功彼岸的路上更进一步。

鲁宾逊这个人物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只要有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无论有没有工具,无论是怎样的理想,都可以成为现实。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学习,向着成功的顶峰努力攀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告诉了我很多道理,你们也买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因为我在作文竞赛中得了二等奖,老师奖励给了我一本《木偶的森林》。我用五天的时间把它看完了,后来我和吴庆龄换了一本《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才看第一个故事,我就“毒”性发了,所以三天看完,我觉得这本书挺好看的。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我”和克拉拉。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双色狗”。克拉拉把狗分成两份,“我”一份,克拉拉一份,并把它染成看金黄色和黑色。

还有一回,他们捡到一只可怜的猫,并把它带回家里,还要给狗看,大家都知道,狗和猫是不能和好的。果然,狗和猫闹了起来:家里简直被这两只狗和猫翻了顶。不过,从这两个故事来看,“我”和克拉拉爱护动物,我想,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的“爱”吧。

但是,他们也挺调皮的。他们在一起打来打去,没有分出胜负。可是聪明的克拉拉,却把晾衣绳当作比力气的材料,结果,“我”的裤子湿了,还破坏了两瓶花。要是我,早就等着妈妈的“风暴”了,可他们的妈妈却习以为常骂了他们一顿,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难题吧。

总的来说,“我”和克拉拉也是挺乖的,也就是办了点“蠢事”:克拉拉给“我”剃了个光头,异想天开地创造一个马戏团。如果让我续写的话,我会让他们都乖乖的,可那样也就没意思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书,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人生快事,就好如读书。因为它能够让我们认识天地之广,晓人生之道;有预料之先;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因为它是我们精神的营养品。朱光潜曾经说过:“学问不只是读书,而读书究竟是学问的一个重要途径。”一家农村的写社的门前写着这样一副对联:让有钱的人读书,让读书的人有钱。

当然,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金波写的《半个月亮》,因为这本书中共有三辑,则第一辑就是童话篇,第二辑就是散文篇,而第三辑就是诗歌篇。在这第一辑里的内容丰富多彩,也告诫了我们什么事情的重要性和启示,也在第二辑里的散文篇就更加的有趣了,就让我们尽快的了解散文和写散文吧!在第三辑里的诗歌篇就像我们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光荣的传统,就是这一本书——《半个月亮》给予我更多的知识和信心。因为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也让我想起了古时诲人不倦的孔子,忧国忧民的屈原,才华横溢的李白,精忠报国的岳飞,救国救民的毛泽东……在读书中使我知道了许多在课堂上无法学到的知识。在第二辑的散文的一束康乃馨的内容很有趣,写出我对母亲的爱,更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性,母亲把我看作宝似的,每天呵护着我,照顾着我。母亲她宁愿损坏自己也不愿弄伤自己的宝贝,不让宝贝伤心,无论我有什么要求,母亲都是义不容辞的答应,义不容辞的一一帮我解决。就连我夏天时很热,母亲也到我的身连来帮我扇风,她宁愿自己流着汗珠。她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最差的就自己留着。母亲只要看见我很伤心的样子,就马上跑到我的身边给我讲道理,安慰我。我睡觉时,经常梦到家里的后园开满了一束束的康乃馨,开得正明丽而烂漫。我从中获取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做出对父母不敬的事,也让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一本好书就像自己的好友,能够长久的滋润着我们的心灵和心性,也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读书,它始终是我的最爱,因为书是我永远的良师益友;书,永远是我真诚的好朋友,读书乃是人生的乐趣之一;因为这本书将成为我永远的至爱,将永远伴着我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当接到这个作文题材的时候,我其实很犹豫。因为在我人生漫漫长路的仅仅十四年里,就有不计其数让我喜爱万分的书籍,他们是我的挚友,我的良师……

如果真的要在这书海中选择,我认为应该提一提这一本我有着特殊情感的读物——《城南旧事》。

林海音的这一本自传体小说,记叙了她那并不算有多么美好的童年,如果要具体形象些,不如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它更生动形象一点吧。——假如把一个快乐美丽的童年比作一颗有迷人气息和香甜口感的糖果,那林海音的童年在我幼稚而稍许有些浅薄的思想中就好比一味略显苦涩的中药。这个比喻虽然不是很形象,但足以证明我的观点了吧。然而林海音却用美妙的文笔将这并不算美好的童年写得如此美丽,也是一件十分耐人寻味的事情。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更凸显出那一份洗净铅华后返璞归真的朴实美。每每读起,便有一种既视感,仿佛我正站在北京城南的街巷上,看见孩子们拿着带糖花的冰糖葫芦追跑着绕过一排排骆驼。至于为什么一提起北京便不禁联想到冰糖葫芦,只是因为我个人的一段经历罢了。

其实为何我会对《城南旧事》有独特的感情,不光是因为林海音美丽朴实而优雅的文笔,还承载着一个孩子美好的童年记忆。家中的《城南旧事》是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买来丰富书房的。正因为他们十一年前的无意之举,才会使得他们的女儿与这一本书结缘,在多年后出现一次偶遇吧。

那一天的我,还在上小学。还没有戴上眼镜,还没有和自己的童年告别,当然那都是后话了,不可以在这里详提。我还没有做完那不是很有意思的作业,加减法什么的,做起来确实有一点腻歪,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会从椅子上跳下来,在房间里有一步没一步地瞎晃悠的原因吧。总之在不知哪一瞬间,我的眼光看到了这一本书,这一本原本应该在书房可是那一天恰好在我的学习室的书,不得不提,这还是一本黑色封面,不太容易使一个小女孩一看见便拿起来翻阅的书……这就是缘分,是多年前结下的缘分。

打开崭新的封面,开始翻阅那一页页洁白而有美妙质感的书页,眼光首先停在一只驮着货物的骆驼上,也就是一眼,就让我那原本还想去把无聊算数做完再乱晃的心定格在了书页上……一页一页……渐渐地……我便喜爱上了林海音那生动美丽的文笔。

《城南旧事》,便成为了那时我每天晚上偷偷解放被加减法禁锢的思想的工具。

十一年在弹指一挥间过去了,告别童年的我戴上了眼镜。而这一本书,也被我请回了书房的柜子里。一放,就是好几年的不再相见,连我自己都不记得,这一本童年的挚爱,被忘记了多少个年月,多少个年月啊,真的久到自己都毫无记忆了。直到这个春芳荼靡的夜晚,为此想了好久,想到思维尽散,才在那一瞬间回忆起这一段多年前的结缘。激动到推开椅子夺门而出直奔书房。她依然在柜子里的那一个小孩子很好塞书的角落里,依然是那不容易吸引儿童去读的黑色封面,那在现在看来独具美感的黑色封面。然而在她洁白的书页上,已经印上了时间的痕迹。

打开书,看见那只泛黄的骆驼时,我百感交集,但是正因为我的心中体会到了那一种百感交集,让我这个不喜欢主观臆断的人第一时间证明——这一本书,依然是我的挚爱。

我最喜欢的书,叫做《城南旧事》。m.xZ1569.COm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先容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仍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兴奋,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布衣庶民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仍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实在也有一个故事。

天子经由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天子,天子吃后非常兴奋,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诏书,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成了良多地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提高的门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相关攻略

相关新闻

精品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