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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协议书

2023-08-08 09:43:22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随着法律的进步与发展,合同是企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正规的合同应该怎么书写呢?这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供应协议书”类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想获取更多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供应协议书 篇1

酒店食材供应合同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酒店行业也迎来了快速增长的机遇。酒店经营者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需要确保优质和可靠的食材供应。为此,许多酒店都与食材供应商签订了合同,以确保食材的质量、交付和价格。本文将详细介绍酒店食材供应合同的重要性,并就合同的内容、条款和保障措施进行讨论。

酒店食材供应合同起到了确保食材质量的重要作用。在选择食材供应商时,酒店经营者需要考虑到食材的新鲜度、卫生标准和供应链的稳定性。通过签订合同,酒店和供应商可以明确规定食材的质量要求,例如是否需要有机、无农药残留等。供应商需要提供食材的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以确保合同要求的达成。此外,合同还可以约定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有的责任和赔偿标准,以便在食材质量出现问题时可以进行追责和补偿。

酒店食材供应合同还涉及到交付和配送的问题。通常,供应商需要根据酒店的需求和时间表及时地进行食材配送。合同可以规定供应商应该遵守的交付时限和方式,以确保酒店能够按时获得所需的食材。此外,合同还可以约定供应商在运输和交付过程中对食材的储存和包装要求,以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保持新鲜。

价格是酒店食材供应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合同应明确规定供应商和酒店之间的食材价格和付款方式。通常情况下,合同会约定一个固定的价格和支付周期,以确保酒店可以根据其经营所需进行预算和计划。此外,合同还可以规定价格的调整机制,以适应市场价格的波动。例如,可以规定价格根据食材市场价格指数进行调整,以便供应商和酒店都能够获得公平的利益。

除了上述内容,酒店食材供应合同还可以设定其他条款和保障措施,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例如,合同可以约定供应商和酒店之间的合作期限和终止条件。此外,合同还可以约定酒店对食材供应商的审核和评估要求,以确保供应商一直保持了合同规定的标准。合同还可以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进行解决。

总而言之,酒店食材供应合同是确保酒店获得优质和可靠食材的重要工具。通过签订合同,酒店和食材供应商可以明确规定食材的质量、交付和价格等方面的要求。合同还可以约定其他条款和保障措施,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只有通过合同的签订,酒店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和可持续经营。

供应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材料配送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填写材料清单,加盖公司专用印章后经主管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到乙方处配料。甲方专用印章与主管经理签字,及盖有甲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留给乙方备案,以使乙方在供货时核对并作为此材料供应合同的附件。(除签字备案人员之外任何人签批的材料单均属无效,如因乙方疏漏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现场监理(或督导员)在接到送货清单后,仔细清点数量、规格、种类等,并检验质量,发现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及时负责退换。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施工,如因甲方施工不当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或由于甲方现场材料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也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退换货数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免费提供甲方所需的样品及相关产品的宣传资料和检验报告。应确保检测资料的真实性,须加盖乙方公章,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接到甲方配料单后,应按甲方要求将材料准时送到(接到材料单24小时以内)施工现场。乙方承担向甲方所供材料货款壹仟元以上材料送货责任。

3.材料价格以双方商定价格为准,若市场价格发生浮动,乙方应在变动前一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变更双方协商为宜。

4.甲方在承接的工程中使用乙方配备的材料,乙方须提供真正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装饰材料系列,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5.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供其产品的各种检测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在甲方正常使用中,若出现假伪材料或材料中有害气体排放超标等问题,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产品责任,乙方负责给甲方此批材料款的双倍赔偿金额。

6.甲方确定乙方为定点配货中心,若因其他原因更改经营材料地点,乙方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若在合同期间,甲方从乙方以外的其他处购买乙方已有材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发生材料款的1%违约金。

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装饰材料都必须符合甲方材料单所开具的规格、品牌、及数量要求,不得有假冒伪劣商品,如出现假冒伪劣材料,乙方须支付合格材料价双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

8.乙方需在每月月底交纳甲方双方协定好的材料佣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9.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材料质量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将退还乙方此质量保证金。

三、工程运作的相关问题

1.双方按照现金方式结帐,具体办法如:甲方货款到后乙方负责发货。如与特殊情况由双方具体协商。

2.对于甲方未使用的少量材料,乙方负责将其拉回退换。

3.当需要更换材料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负责更换,逾期甲方有权处罚乙方。

四、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金桥伟业装饰工程专用”标签。

五、甲方不负责退还材料的运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应协议书 篇3

需方:

供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目的

需方委托供方制造本合约所附《采购附件资料清单》所订的物品,供方同意制造需方所提示规范的物品供应给需方。

第二条采购单价

1、《采购附件资料清单》中所记载的采购单价是根据需、供双方的协议而制定。

2、当采购报价决定后,供方应根据需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价格明细提交给需方,需、供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并注明生效时间)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采取月结(季结)方式的产品单价一经双方确认,原则上不变的,只有在生产此种产品的制造成本上浮或下跌%以上时,影响到本合约所订的采购业务而导致需方或供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时,双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预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事项(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新单价经双方协商后调整,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后开始生效。

第三条 订货

1、正常订货,需方按照《采购附件资料清单》中所制定的“正常采购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供方订货,紧急订货则按“紧急采购周期”执行。

2、需方应在《采购订单》中明确所订物料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供方应遵守《采购订单》约定的内容交货,除需、供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变更《采购订单》的约定内容外,供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常。

3、当需方向供方发出《采购订单》后,供方要仔细审核《采购订单》内容,如质量标准、订单数量、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正常订货由供方负责人于一个工作日内签名回传需方,紧急订货于半个工作日内回签给需方。若不按时回传,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100元罚款,罚款金额从货款中扣除。若供方对于需方的 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采购订单》后4小时内通知需方处理。

第四条 包装要求

1、 包装方式和单位包装量按《采购附件资料清单》和《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2、 标示要求按《采购附件资料清单》和《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3、 安全防护按《采购附件资料清单》和《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4、 当需方确切认为供方因包装标准和方式不当而对需方造成经历损失时,需

方 向供方提出改善要求,双方共同协商纠正与预防措施,若因改善不力导致需方蒙受经济损失的,需方按损失金额向供方要求赔偿。

5、 若供方提供的包装物需要回收时,在需方期间,由需方负责保管,若由损坏,需方负责赔偿。若供方不需回收的包装物但需方认为可以周转使用的,需方可以向供方提供周转包装物,供方在产品单价中扣除包装物的部分。

第五条 交货

1、供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并送货到需方仓库。运输费由供方负责。

2、供方应按照需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供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供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需方的生产进度的,造成需方生产车间工时浪费,造成生产损失的,或者导致需方不能如期向客户交货而遭到客户索赔的,供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4、供方应按照需、供双方签订的《物料检验标准》或者双方共同确认的品质要求交货,若因供方责任导致品质异常而影响需方的生产进度,造成需方生产车间工时浪费,造成生产损失的,或者导致需方不能如期向客户交货而遭到客户索赔的,供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5、若为需方提供材料委托加工产品方式,供方在加工完成需方要求的产品后,如由剩余物料或不良物料时,供方应将余料、不良物料退还给需方,如发现供方有料不退还或退还不及时,需方可取消供方供货资格,需方按余料的金额从供方的货款中扣除。

6、若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造成需方上门提货的,提货费用(包括运输费、人工费用等)一律由供方承担,从供方货款中予以扣除。

第六条验收

1、若需方要求供方交货时附送交货物品的《品质检验报告》时,供方应无条件提供。

2、品质验收按双方签订的《物料检验标准》执行验收作业,如双方检验方法不一致时,由需、供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以需方的检验方法为准。

3、如需、供双方在订货前有封样的,需方依照样品执行检验。双方未明确检验项目按国家标准执行。

4、当物品结构、性能、工艺等发生变化而需修正检验标准或供应新物品而需建立检验标准时,由需、供方共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以需方的检验方法为准。

5、需方对于检查过的物品,确定品质及数量等内容均合乎需方的要求时,需方办理入库手续。

6、未验收或无法验收的物品,如在需方的生产线上或客户处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则品质责任归于供方,由供方负责赔偿。

7、 物验收入库后,物品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移给需方。

8、供方将加工余料退还需方后,需方对退料进行验收作业,若发现由供方原因造成的物料不良时,供方须承担损失责任。

第七条品质保证及不良担保责任

1、供方交给需方的货物自第五条交货日起12个月内,当需方或检验机构发现由因供方责任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需方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方,供方负责人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查明确属供方责任时,供方须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者整修不良品,或减价处理给需方(须经需方负责人同意),或赔偿需方损失费用。

2、需方在加工过程中或检验机构发现供方提供的产品由质量问题而无法加工的,需方有权要求退货,若批次退货率达到%以上,且需方已加工了多道工序的,供方应承担此批报废产品的全部加工费用,款项在本批产品价款中或下批产品价款中扣除(扣除后尚不足抵减的,由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若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品质标准,致使需方作为作为特采处理的,需方应将《特采申请单》传交一份给供方确认、签字,若供方确认事实则签字确认,确认后供方产品单价应下浮相关比例(具体下浮比例由双方协商达成)。

3、因供方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在供方接到退货通知日3天内将货取回,并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若供方因不良产品量小货距离远等原因因而要求需方代为办理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供方承担。

第八条订货变更处理

1、因需方原因而需变更《采购订单》内容或取消采购订单的,供方有义务配合作相应的变更。如供方同意变更,由需方以《采购订单》方式提出,并在采购订单上注明“第x次根改,前订单自动作废》字样。若同意变更但给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在需方和供方进行协议后,由需方调查实际状况。如确造成供方经济损失时,需、供方协议补偿的金额后支付给供方。

2、若因供方原因而需变更《采购订单》内容的,供方必须按时通知需方,若因变更而给需方带来经济损失时(包括延期交货等),供方全额赔偿损失。

3、因任何一方变更导致采购金额变动时,必须由需、供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第九条货款结算

1、 供方取得需方的《入库单》客户联供方联作为与需方对帐、结算的依据。

2、 经需、供双方协商结算实行必须提供此种发票才能办理结算(由此增加的费用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每月的 号前供方应将上个月的对账单传到需方与需方采购进行对账。经需方核实无误后由需方财务签名交采购回传。

第十条其他须知

1、需方将定期对供方供货情况(交期、品质、服务、成本单价)进行统计、考核,如供方北需方列为不合格供应商,需方有权取消供方供货资格;若被列入合格供应商,需方有权利要求供应商配合改善,配合改善不力的,需方可减少采购量或暂停采购供方产品。

2、需方对供方产品提出品质要求时,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力配合、满足需方要求。若实在无法达成需方要求的,应及时反馈。避免因此而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

3、需方应将本厂产品要求及时传递给供方,以便供方更好地提供需方要求的产品,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

4、当需方要求供方提供采购周期表、生产能力、最小订购量、公司基本资料等文件时,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真实、规范、准确的文件。

第十一条 协议修订

本合约依据需、供双方具有正式权限的代表者的书面同意才可修订。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时间

本合约的有效时间是自合约签订日开始,期限为1年,但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均无书面提出异议者,自合约期满日开始,自动延续一年,有关此后的更新亦相同。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

1、需方或供方拟中途终止本协议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终止合约。

2、基于前项,即使终止合约,已确定的物品的合约仍存续有效。

3、需、供双方发生下列的事由,或判断有其发生的可能性时,双方依据书面通知即可终止合约。

3.1、违反本合约条款的任何一项,并给对方造成五千元以上损失时,

3.2、无正常理由而在期限内确定其无履行合约的迹象时。

3.3、一方受到强制执行,或其他法律的处分,或公司重整、清算手续开始或作破产的宣告时。

3.4、发生资金减少、停止营业或业务转让、变更、合并的决议时。

3.5、受到停止营业、吊销执照或营业登记取消的处分时。

3.6、当需方证明供方用金、送礼品、请客吃饭等 方式贿赂需方相关人员时,不管有无对需方造成经济损失,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停止向供方订货。若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向供方提出全额赔偿的要求。

4、协议终止的处置:若因协议终止导致任何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由需、供双方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可提报法律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就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以中山市小榄镇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需、供双方签名、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协议书 篇4

在显失公平的合同中受害的一方是在缺乏经验、判断力、或紧迫、草率或迫于对方的某种优势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合同对于利益受到损失的一方并未充分表达其意志。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说是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因此并不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相违背。我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然而显失公平如何认定,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疑难之处,这也是本案受到关注的重要理由。

案情回放:

原告S公司诉称,20xx年3月7日,我公司与D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约定D公司向我公司提供羊舍卷帘20套,单价每套9000元,合同总金额为180000元。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依约支付预付款50000元,但随后我公司从市场上了解到同类产品单价仅为2742.50元,该合同显失公平。此外,D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属严重违约。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D公司返还我公司货款50000元,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D公司辩称,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显失公平。S公司在陈述的事实及理由中称我公司在履行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与其要求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无关,不应包含在本案中,故不同意S公司的诉讼请求。

就上述事实,S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证据:北京市农机研究所C温室工程公司出具的设计方案及报价,证明双方签订合同的价格显失公平;以及北京A牧业有限公司与S公司签订的合同,证明S公司正是因为此合同而购货,证明S公司因为A公司购货时间仓促,导致没有详细考察市场价格。

D公司提交了与新疆屯和集团签订的合同,货物与本案合同基本相同,证明就该产品一直以正常价格对外销售。经质证,S公司表示有异议,该证据并不能证明本案合同价格是正当的,该证据长度、安装与本案合同均不相同,不具有可比性。在时间上,两份合同相差一年,不具有可比性。此外,这份合同的价格并不能证明原被告签订的合同价格没有显失公平,因为该证据的价格也可能是显失公平的。

诉争焦点:

S公司与D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是否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判决要旨:

1、S公司与D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系当事人自愿订立,属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中所涉及的产品并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格,故该合同内容与形式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庭审中,S公司未提供D公司利用其优势或利用S公司没有经验的有效证据,以证实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明显背离公平原则,致使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经济利益显著不平衡。

2、S公司虽提出D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但其在诉讼请求中仅要求撤销合同,故本案不具备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S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对D公司提出的抗辩理由,予以采纳。判决:驳回原告北京市S金属结构安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结合我国实际,在适用显失公平原则时,其具体构成要件如下: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结果的不公平作为一个客观要件而构成显失公平的条件是自然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结果的不公平是在订约之时由合同的内容决定的,该合同一且付诸履行,其结果将导致双方得到经济利益明显失衡,也就是说评定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显失公平,利益是否严重失衡,应以订立合同之时合约的内容为基础,由于内容上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明显不对等,将该事约付诸履行,双方得到的最终利益也一定会严重失衡。第二,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第三,受损方不具备充分自觉和真实自愿。

虽然在获利方具有优势或受损方因急迫、无经验、缺乏判断力、草率的情形下签订了合同,受损方或是迫于压力或是注意不够才签订合同,即多数情况下签订这种显失公平的合同是违背他的真实意愿的,但也不能排除例外情况的存在。将当事人的主观真实意愿作为评定显失公平的标准,有利于防止当事人一方自愿接受不利条件后,又以利益不均衡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排除交易中人为的风险因素。

结合本案来看,S公司未能证明合同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经济利益显著不平衡的情况,因此不能认定构成显失公平。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了显失公平情况下受到不利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这条规定赋予的撤销权不以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主观上的过错为要件,其所针对的是履行合同可能导致的严重不公平的法律后果。正如我在合同法课堂上给学生所说的,主张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在实践中是十分困难。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对何为“显失公平”或者说不公平的状态达到何种程度才构成“显失公平”作出规定。法律赋予了法官和仲裁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而裁判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标的的价格并不固定而是变动不居),出于对合同自由原则(自愿原则)的尊重,往往不会轻易认定“显失公平”。在双方当事人均为法人(商人)的情况下,一方以自己的“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导致合同“显失公平”,则更难得到支持。

供应协议书 篇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供货时间:

2、产品规格及生产厂家:产品具体型号规格由工地需要时临时确定,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厂家的钢材均可。

3、供货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间,每批量具体供货时间由乙方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方便备货。

国家规定质量标准,钢材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

三、需购货工地:

交、收货地点在重庆市巨龙钢材市场,甲方提供的钢材检验报告必须随货同行,材料必须先检后用。如果在工程上的都视为合格产品,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乙方在保证钢材未加工的情况下甲方负责换货及运输费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1、每批货数量及时间由乙方提前两天以书面或者电话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通知备齐货源,并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人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

2、乙方指定委托验、收货人:

(身份证号:_____ ) (身份证号:_____) (身份证号:_____ )如中途委托人有所变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并加盖公司鲜章。

2、单价以巨龙市场当天达钢、水钢、威钢、重钢的执价为准;

3、带肋钢筋以重钢高线盘圆加每吨250元加工费,另再加每吨270元利润为准;

1、此工地总钢材量是_____吨,前期垫资_____吨,垫资时间为_____月,途中付的款按照每吨400元付给甲方,其中要在垫足1500吨后2个月或15层楼先付叁佰万元给甲方,主体封顶或者12个月付200万元,先到为准,以后尾款在12个月内付清。其中1500吨垫资时间从开始拉货起,在3个月内拉足。

2、垫资部分以市场单价不分前后每吨另加450元为利润加在送货单上,垫足1500吨后的2500吨的现金部分都以每拉一次货每吨单价上加200元/吨作为利润,付款时间在拉货当天起4天内付款,付完前次货款后才拉第二次货,以此类推。

七、违约责任:

以上垫资金部分和现金部分或因乙方在工地造成所有货款不能按时支付,否则乙方违约,违约金以到付款时间起每天每吨7元计算付给乙方;如在总钢材量4000吨当中至少拉足3800吨,否则属乙方违约,当中差距数量以每吨300元计算补付给甲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定补充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重庆市沙坪坝人民法院起诉。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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