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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协议书精华

2023-06-21 14:36:40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随着社会对契约精神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许多场合中,合同的作用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体现。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很多人在寻求可供借鉴的合同模板。在经过反复筛选之后,我们为您推荐一篇优秀的“专利协议书”文章,相信您可以从中获取所需的合同内容。

专利协议书(篇1)

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并愿意将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给公司使用,且公司有意使用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本合同许可人是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本身,以及向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2.1 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

(a)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获得专利权授予的由被许可人无偿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无偿使用的自有专利”);

(b)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获得专利权授予的由被许可人有偿使用的专利(以下简称“有偿使用的自有专利”);

(c)许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共同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二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共有专利”)。自有专利和共有专利以下统称为“许可专利”。

2.2 许可专利内容是指专利证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等专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2.3 本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已经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三所列的专有技术(以下统称“许可专有技术”)。

3.1 对无偿使用的自有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继续无偿使用。

3.2 对有偿使用的自有专利,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组前的使用范围内继续有偿使用,但须符合双方另行签定且有效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规定。

3.3 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组前使用共有专利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共有专利。该共有专利原为无偿使用的,被许可人继续无偿使用,原为有偿使用的,被许可人应支付使用费。许可人承诺就上述使用取得该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对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

3.5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4.1 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直至该许可专利期限后满或该许可专有技术变成公开信息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条所述之期限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许可使用。

5.1 许可人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应被许可人不时之要求将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资料提交予被许可人。

5.2 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实施的后续服务应保证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实施,具体应视不同情况而定。需许可人提供技术人员予以指导的,许可人应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有关指导工作。

对于无偿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被许可人须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维系费用。

7.1 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在自身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取得被许可人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被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c)有权获得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申请的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

(d)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费用。

7.2 许可人的义务:

(a)许可人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应遵守本合同3.4条、3.5条的规定。

(b)根据本合同第2条及第5条的规定,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专利申请和许可专利权的有效性的费用。

(d)对被许可人在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及其经营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专利权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专利申请保护。

(f)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许可人提出权利请求或诉讼时,许可人有义务赔偿被许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支出。

(g)根据3.3条规定,承诺取得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专利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7.3 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制造、使用和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获得实施和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必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有权得到许可人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d)有权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进行改进,由被许可人独立进行的改进,其改进部分归被许可人所有。 (e)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实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请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的权利。

(f)有权就许可专利产品及许可专有技术产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7.4 被许可人的义务:

(a)被许可人与第三人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应事先通知许可人,并获得许可人同意,且应遵守本合同3.4条、3.5条的规定。

(b)如发生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

(c)被许可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有技术和提交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d)承担生产、销售许可专利产品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e)按本合同第6条规定向许可人支付有关费用。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9.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9.3 无论9.1和9.2条如何规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条所规定之费用。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11.1 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1.2 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被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被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被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

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2.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9.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15.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年月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专利协议书(篇2)

一、委托事项: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受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签章)委托人:____专利事务所

联系人: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费用

1.申请代理费__元,实审代理费__元,申请代理加急费:__元,其它费用__元。

2.代收款项:

实用新型申请费□元发明申请费□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元实质审查费□元

公布费□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现金__元

支票__元

日期:__年__月__日

备注:__

专利协议书(篇3)

于让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注:非专利技术于让合同当事人能够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___(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于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带给下列资料的技术指导和服务:____

(3)保证所于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到达下列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

6.受让的义务:

(1)向于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状况下,当事人能够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先向于让方支付____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__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__%向于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本合同期满后________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

9.后续改善条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于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于让方的违约职责

(1)于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带给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状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2)于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带给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于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3)于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于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职责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于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务必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于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于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于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职责承担条款

(1)于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于让方承担法律职责;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状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________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于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盖章)签字时间: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盖章)签字时间: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于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公章)签字时间: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公章)签字时间: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

专利协议书(篇4)

创造技术专利转让合同: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技术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技术创新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同时也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保护技术创新成果,创造技术专利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事务之一。不过,另一方面,企业需要通过转让专利来获取更大的效益。这时,创造技术专利转让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谈谈创造技术专利转让合同,探究其重要性以及注意事项。

一、 创造技术专利转让合同是什么

首先,关于创造技术专利转让合同的定义,我们需要对两部分进行阐述:技术专利和转让合同。

技术专利,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在符合创新性、实用性、新颖性、非常规性等条件的前提下,向专利局提交申请,审查合格并颁发证书的科技成果。它是表明技术成果已经受到国家保护的证明。

转让合同,是指买卖、委托加工、技术合作等各种合同的一种。对于专利转让的合同,是指专利申请人或持有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益在合法的形式下,转让给另一方,以便后者能够合法地支配和利用该专利。

因此,创造技术专利转让合同就是指专利申请人将自己的专利权益在符合法律的合法形式下转让给另一方,在合同中规定各种条件、权利和义务。可以理解为,将专利授权给另一方,使其拥有专利以及利用、经营和管理专利的权利。

二、 创造技术专利转让合同的重要性

1. 保证企业创造技术成果的收益

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技术创新是一个不断进行的过程。一旦技术创新成果验证有效并得到专利保护,企业需要该成果产生收益,以维持其后续的技术研发和投资。此时,将专利转让给其它企业来实现技术的推广和产业化,不仅可以为创新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还可以为技术的产业推广奠定基础,实现技术成果价值的最大化。

2. 促进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收益,还可以促进技术的创造和推广。技术转让是众多知识产权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创新实现了在不同的企业和行业之间的互相借鉴共同推进。此外,这也有助于促进跨地区和跨国界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技术的进步和应用。

3. 保障专利转让合同的合法性

因为技术专利转让合同的订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权益和利益,因此,一定要保证专利转让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这就要求专利转让双方要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确保专利转让的过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而当专利侵权或转让合同违约情况出现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三、注意事项

1. 授权的范围

专利权益转让应精确地定义授权的范围,包括授权的地域范围、利用方式、时间、权利和义务、专利的价值等方面。

2. 保密性

在双方商谈和签订创造技术专利转让合同时,应当注意确保商业秘密和专利的机密性。如果专利转移涉及到机密性信息的保护,双方需确保高度保密。

3. 专业知识

由于专利权的转移方面需要考虑到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在转移专利权时,应当寻求专业帮助。特别是在处理技术专利转让涉及的法律条款以及企业要求专业咨询服务的情况下,需要寻求专业专利代理人或律师的帮助。

4. 法律风险

创造技术专利转让合同是一个相当专业和复杂的过程。无论是专利申请人还是受让人,都应认真对待专利转让的法律条款,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专利转让是企业盈利和推进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确保转让合同的合法性和保障技术专利的权益,重要的是要仔细了解专利转让的法律条款和注意事项。只有如此,才能使创造技术专利转让合同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专利协议书(篇5)

一、委托事项

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专利事务所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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