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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方案10篇

2023-12-26 13:40:06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补贴方案 篇1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225号)和《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南县20XX年耕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思府办函〔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严格核减退耕还林、撂荒等不予补贴情形,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导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保护耕地地力,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成立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袁子福(乡党委委员、提名人大主席)

刘强(乡政协联络委员会主任)

王自然(乡党委副书记)

刘浩澜(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亚(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乡长)

陈令(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周廉海(乡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员:王琨(乡综合办负责人)

刘天华(三道水财政分局局长)

郝明祥(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朝柱(乡人社中心负责人)

王超(三道水派出所所长)

李波(乡交管站负责人)

刘廷贵(乡安监站站长)

王羽溪(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张杰(乡市场监督管理站负责人)

王儒桂(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张友(乡林业环保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袁子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郝明祥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舒成玲、田维勇、田仁友、邹炳宣、吴洪琴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平稳过渡。对20XX年起新增的集中统发补贴对象,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20XX年底前已在财政惠民惠农补贴统发监管系统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可继续沿用,在条件成熟时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切实做到“一人一卡”发放补贴。

(二)坚持公开透明。补贴资金发放全环节阳光操作、全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补贴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三)坚持精准高效。严格核准补贴对象信息,核减承包地确权面积范围内不予补贴情形后,以实际面积发放补贴,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安全、高效。

四、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不予补贴情形:一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如高速建设、水库建设);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经县人民政府认定,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和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二)补贴依据。原则上以20XX年12月底前全乡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更新数据为依据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我乡以核减退耕还林、撂荒等不予补贴情形后的实际面积为依据发放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20XX年补贴发放标准为45.71元/亩。结合中央和省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量,根据核减退耕还林、撂荒等不予补贴情形后的实际面积综合测算,并围绕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对发放标准适当调整。

五、发放步骤

(一)召开乡级发放政策培训会(20XX年4月28日前)。乡政府组织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队、村支监三委及相关单位召开20XX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政策培训会。

(二)召开村级发放政策培训会(20XX年4月30日前)。各村(社区)组织乡村振兴工作队、村支监三委、村民小组组长召开20XX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政策培训会。

(三)数据核实(20XX年5月12日前)。各村(社区)组织村支监三委、乡村振兴工作队及村民小组组长核实数据: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面积;二是20XX年以来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面积;三是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面积;四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面积等不予补贴的数据。同步填写《思南县农户承包地确权面积范围内不予补贴情形核减表》(详见附件1),核准经农户签字确认后(一式两份)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由乡级审核存档,县级抽查。

(四)登记造册(20XX年5月15日前)。各村(社区)将核减承包地确权面积范围内不予补贴情形后的实际补贴面积录入《思南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详见附件2),并反馈到各村(社区)核实。

(五)村级核查(20XX年5月24日前)。各村(社区)要逐组逐户核实《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附件2)中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确权面积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号等基础数据,切实做到“一人一卡”发放补贴。核实后进行一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及时收集第一次张贴公示发放清册中错、漏、误相关信息并纠正,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审核、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组汇总表》(详见附件3),同步将《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附件2)数据汇总后上报乡农业服务中心舒成玲处。

(六)乡级审核(20XX年6月2日前)。根据各村(社区)报来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清册数据,经农业服务中心农经站舒成玲汇总完善《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附件2)并进行二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部署,核准补贴面积,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乡农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义务指导、监管实施、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及政策咨询解释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田坎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让群众详实了解政策,为政策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农业服务中心、乡财政分局、乡林业环保站等部门要联合组建专项督查组,扎实做好业务指导和工作指导,重点检查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与农户认定是否精准,补贴清册是否按程序公示,补贴程序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

(四)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各项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村(社区)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补贴方案 篇2

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xx〕261号)精神,结合我县近年良种补贴工作情况,特制定我县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提高良种使用率,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结构,进一步改善粮食品质,促进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补贴优良品种。要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或企业选择使用、生产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严禁强制指定品种。禁止补贴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二)政策公开公正。良种补贴政策、办法要公开,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要公示,操作过程要公正透明。

(三)实行直补到农户或良种生产主体。补贴资金全部直接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发放到良种种植农户或良种生产主体(包括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企业,下同)。严禁一个农户多户头申报或多个农户合并一户申报。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顶)扣任何款项。

(四)按实际种植面积或良种生产任务补贴。谁种植,补贴谁。以每个农户的实际良种种植面积或良种生产主体承担的良种生产任务据实补贴,严禁对未种植水稻、玉米、油菜的农户给予补贴,严禁对种植非补贴范围的其它作物进行补贴。不得将良种补贴变为承包耕地补贴。

三、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种植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

(二)补贴方式。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一卡(折)通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四、补贴范围及对象

全县27个街道、乡镇实际种植水稻、玉米、油菜良种的农户和良种生产主体(水稻和玉米良种补贴为20xx年实际种植,油菜良种补贴为20xx年收获)。

五、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县农委、财政局根据市农委、财政局下达的良种补贴资金计划,结合秀山县20xx年粮油生产计划、20xx年各街道乡镇农经报表,对全县27个街道、乡镇分解良种计划补贴面积和计划补贴资金(见附件1),最终以实际申报审核确定面积为准。

六、补贴方法和步骤

(一)分户申报及公示(11月10日前)。各街道、乡镇根据《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录入的最新农户基础信息,制作《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见附件2),下发到各村组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修改,由村组干部逐户逐项登记,禁止合户登记。其中水稻、玉米良种购种凭证作为农户申报补贴的依据之一。各村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各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各组要公示分户清册,公示地点不少两个、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签字报街道、乡镇政府。各街道、乡镇要把《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和公示资料存档管理,备查。

(二)街道、乡镇审核(11月11日11月20日)。各街道、乡镇安排专人对各村上报的《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进行复核、汇总,并由财政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补贴系统良种补贴栏第一批次为油菜良种,第二批次为水稻良种,第三批次为玉米良种),制成《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经街道、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与《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卸出数据一并上报县农委(204室)。

(三)县级审批(11月21日11月25日)。县农委、县财政局对街道、乡镇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无误后根据街道、乡镇上报数据制作《20xx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兑付清单》,并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审核,完全正确后由县农委汇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刻录光盘三份,县财政局、县农委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责任人签字并各持一份存档。

(四)兑付补贴(11月26日11月28日)。县财政局根据县农委汇总数据,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拨付到设立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的财政直补资金专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收到资金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卡)账户。

(五)通知农户(11月30日前)。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卡)账户后,由县农委通知到各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及时制发补贴通知书,由各村组干部将通知书发放到种粮农户。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组建由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纪检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组织机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和监督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街道、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短信、张贴公告、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良种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严明工作纪律。实行谁登记、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公示、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抽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凡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工作失职行为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

(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街道、乡镇要确保良种补贴政策完全落实到位,特别是乡、村两级必须要严格政策,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村、乡镇要公布举报电话,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设专人负责处理,按月报告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

补贴方案 篇3

同学们: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愿返家、与家人共同渡过团圆祥和的新春佳节,学校决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发放路费补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省内每人100元,省外(不含西藏、新疆地区)每人200元,西藏、新疆地区每人300元,原则上青岛市区及周边较近地区学生不享受该补助。学院获助比例不超过院本科学生人数的5%。

二、发放范围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的要求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列入20xx年度困难生信息档案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可自愿提出申请。

学生本人或其家庭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而又暂未列入20xx年度困难生信息档案的学生,经所在院系党委审核并提交说明材料后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8日前,学生登陆“学工在线”系统,在“20xx年春节路费补助”一栏申请,申请理由务必说明家庭地址、交通工具种类、往返交通费用总额等;

20xx年1月10日前反馈申请结果;

20xx年1月13日前,学院组织签字确认发放表。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诚信申请,按时申请。

通知人:

20xx年12月24日

补贴方案 篇4

 1.纯电动汽车

新方案对纯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有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同样是续驶里程超过250Km的车型,新方案的最高补贴额度由现行的5.5万元降低为最高4.84万元。

现行的补贴政策是依据续驶里程的工况算法制定的,新政策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技术层面的要求:

也就是说,对纯电动汽车的可靠性要满足至少可以以100Km/h的速度行驶30分钟。

另外,对于一台重量为1吨(1000Kg)的小型纯电动汽车来说,每行驶1公里的耗电量应低于0.145度。

按照民用电价0.48元/度计算,每行驶一公里花费为:

0.145*0.48=0.0696元

按照每辆汽车年均行驶2万公里计算,每个家庭在充电上的花费为:

0.145*20000*0.48=1392元

相比之下,一台经济型轿车行驶2万公里至少需要7000元的汽油。

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在新方案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贴仍按照纯电续驶里程的工况算法计算,只是补贴额度由现行方案的3万元减少到2.4万元,缩水6000元。对消费者来说,在购买比亚迪秦这类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要多花费6000元,相当于新车一年的保险费用。

3.客车补贴方案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补贴方案中,单位电量补助标准调整为1800元/kWh,同时增加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的调整系数,其中,能量密度大于115Wh/kg的车型将可以获得1.2倍的补贴。不过,国家财政对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单车补贴上限调整为23万元,现行补贴方案中,纯电动客车按照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计算方法的最高补贴额度为50万元,新标准降低了一半多。

另外,快充类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分别引入了快充倍率和节油率水平两种调整系数,均比限行政策更加严格。

 4.货车和专用车补贴

在新的补贴方案中,货车和专用车最为收益,相比于现行补贴政策每辆车最高补贴13.5万元来说,新政策最高补贴额度提升到每辆车15万元。

不过,现行政策中,单位电量补助标准为1800元/kWh,而新政策将补助标准按照储电量划分,分别降低为1500元/kWh、1200元/kWh、1000元/kWh。

与此同时,新政策还对货车和专用车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

1.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80Wh/kg 。

2.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不高于0.5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3kWh。

5.燃料电池汽车

新政策中,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仍按照现行标准实行,或许是由于目前燃料电池技术不成熟、具备该项技术的企业少有关系,但新政策仍然提出了技术要求: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30kW。

 总结:

在这个新能源补贴政策方案里,相比以往的补贴方案显得更加用心。在新的方案中,更多的考虑到了对技术的推动,比如纯电动车的补贴方案就加入了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的因素,通过简单堆叠电池的方式生产长续航里程的车型将获得更少的补贴,高能量密度车型获得更多补贴,这样就推进汽车企业开发新型的动力电池,从而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

对消费者来说,将会有更多续航里程长、技术含量高、节能环保的车型可供选择,不仅满足了日常使用需求,在北京这种限牌城市也将得以通过购买新能源车来取得汽车牌照资格。

补贴方案 篇5

为认真做好我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为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稳定粮食面积,抓好粮食生产保供、稳定提升粮食生产潜力而实施的一项普惠制政策。各地要加强宣传,扎实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剔尽剔,充分发挥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效能,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不露天焚烧秸秆等主动保护耕地地力责任意识,自觉促进耕地质量提升,严格控制和减少弃耕撂荒,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实现“藏粮于地”,增强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享受补贴的农户应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对一些具体情况界定如下:一是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流转土地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土地承包农户领取,并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是对拥有土地承包权现已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农户,不影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三是对家庭部分成员发生变动的承包农户,不影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四是对承包耕地分散供养的的五保户,补贴资金归五保户所有;对承包耕地集中供养的的五保户,按其与供养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执行,协议未作约定的,补贴资金归五保户所有;五保户承包地依法收回集体的,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五是对承包耕地的整体消亡农户,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不得再以村组集体或他户名义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六是以上未列举到的,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法依规予以确定。

(二)补贴范围。为统一口径,全区暂不使用航测确权面积,均以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础。对20XX年农户土地承包未进行确权登记的回风、西城、东城3个街道办事处按2005年换证时证书上的土地面积登记,其他乡镇(街道)按20XX年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摸底调查表登记面积登记。在此基础上,剔除11类面积:一是国家建设占地(如城市建设、高速公路、铁路、水库、工业园、物流园等国家建设占地);二是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占地(如村组道路、农田水利、聚居点集体建设占地等);三是耕作层被破坏、地力受影响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的耕地,如挖塘养殖(稻渔综合种养除外)和用于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设施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等占用的耕地,即便是恢复耕种但未达到地力保护标准的均不能申领补贴;四是承包农户建设占地(如农户建房、建水池、挖渔塘,修入户路、村聚居点农户建房占地部分等);五是抛荒一年以上未耕种的土地;六是土地增减挂钩和贫困户分散安置项目中农户旧房复耕土地尚未承包确权的面积;七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八是国有农(林、茶、桑)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未发包耕地;九是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十是非农业征(占)用地(包括临时占用、租用地)、已租待征建设占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非农征占地复垦后未经国土、环保、农业等部门认定符合要求的面积;十一是农户自留地不得纳入补贴面积。

对种植药材、花卉、苗木、果树、茶树等的耕地,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可申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资金。市里下达我区(含巴中经开区)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390.6万元,文件中明确巴中经开区为257.5万元,巴州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5133.1万元。

三、工作步骤

(一)组核实并申报。各组根据本年度“一卡通”补贴对象所需基础信息、20XX年度承包农户耕地流转、征占用及耕种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并由农户签字认可后,4月11日前上报到村(社区)。

(二)村审核并录入。村(社区)组织工作组对组上报的数据进行调查核实,或者由村、组组织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4月18日前,由村级(社区)业务人员将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民族、联系电话、是否户主等)、补贴申报信息(承包耕地面积、代耕代种和流转面积、不予补贴面积、实际补贴面积)和材料信息(代耕代种和流转材料等)等录入或上传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

(三)村公示并纠错。村级(社区)业务人员通过系统将公示的发布渠道、公示时长、公示开始结束时间、公示标题、补贴面积等信息通过系统进行记录,形成电子化的数据留痕。采取查看、张榜、短信、会议、广播等形式公示每个农户的承包、代耕代种和流转、不予补贴、实际补贴面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申报的数据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4月25日前,组织核实后修订并录入审批系统。

(四)乡镇核实并公示。村级面积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业务人员根据审批系统自动流转出的村级申报数据进行面上审核,并严格按照系统要求筛选部分农户调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数据,由乡镇(街道)业务人员填写退回理由并通过系统退回,5月2日前经村(社区)组织核实后,由村(社区)业务人员重新进行资料的申报工作。乡镇(街道)业务人员通过系统将公示渠道、公示时长、公示标题、补贴面积等基本信息和全乡镇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的基本信息电子化留痕,5月12日前采取张榜等形式公示农户承包、代耕代种和流转、不予补贴、实际补贴面积等书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天。

(五)区汇总面积并抽查核实。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汇总乡镇审核后的推送数据,并按照系统要求筛选部分农户实地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区农业农村工作人员通过系统进行批量认定操作,5月20日前上传相应调查材料作为佐证进行关联匹配,系统电子化自动流转至区财政局进行补贴标准核算。

(六)区核算补贴标准并确认。区财政局工作人员核算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后,系统自动流转至区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处,在5月28日前通过系统对区财政局核算的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确认操作。

(七)两级资金公示并推送。区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确定好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后,系统按照预定设置的电子化流程自动进入到补贴资金公示环节,工作人员可通过系统将补贴资金公示的渠道、时长、公示开始结束时间、公示标题、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等基础信息进行记录或上传,通过系统的方式进行留痕保存,乡镇(街道)业务办理人员需在6月X日前通过系统进行投诉和公示确认。两级资金公示完成后,系统按照预定设置的电子化流程自动进入到补贴资金结算环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需在6月10日前将公示确认后的补贴对象申请补贴结算,并推送补贴对象到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进行补贴资金发放。

(八)乡镇接收补贴数据并审核。各乡镇(街道)经办岗人员通过发放系统的阳光审批维护菜单接收已推送的补贴数据,并进行补贴数据校验,校验通过的数据进行申报,校验异常的数据退回审批系统,待修正后再次推送数据到发放系统,各乡镇(街道)审核岗人员在6月18日前对校验通过的数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经系统自动进入到区级业务部门审核环节。

(九)区农业财政部门复核并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系统审核乡镇(街道)申报的补贴数据,审核通过的数据经系统自动进入到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岗人员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补贴数据经区农业农村局计财岗人员生成拨付单,生成的拨付单经系统自动进入到区财政局审核岗人员处,区财政局审核岗人员需在6月25日前完成拨付单的审核,确保区农业农村局计财岗人员推送审核通过的拨付单到银行,银行在6月30日前完成补贴农户的资金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经办人员专项抓,村、组干部具体抓,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培训业务人员,确保国家惠民惠农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履行中央财政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主体责任,逗硬调查核实,从严审核把关,组织监督公示,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抽查及业务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核算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原则要求在6月30日年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组申报导入系统数据的审核核查确认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纠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依规处理。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局:0827—5228XXX,区财政局:0827—5818XXX。

补贴方案 篇6

各镇乡(街道)要向区农委、区财政局报(电子和纸质盖政府公章)工作总结材料和补贴面积、补贴资金汇总表。总结工作包括当年良种实际种植面积、实际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 年补贴工作结束后。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良种在粮食增产增收中的作用,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稳定全区粮食产业发展。根据 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 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 〕8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良种,农作物良种补贴对象是农业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户。农业部门、各镇乡(街道)要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禁止补贴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二、补贴作物及标准

种植玉米、小麦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在全区实行全覆盖补贴。对种植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进行补贴。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

三、补贴面积

谁种植,按统计部门公布的区 年水稻、玉米、小麦种植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补贴谁。严禁对未种植水稻或玉米、小麦的农户进行补贴,严禁对种植非补贴范围的其它作物进行补贴。不得将良种补贴变成承包耕地补贴

四、补贴程序

一)由农户按 年种植面积和品种据实申报,补贴申报。按照逐级申报补贴的原则。其中,水稻、玉米良种购种凭证作为农户申报补贴的依据之一;不足大户起算面积的代耕户要提供村民代表和村社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村民小组(社)负责登记农户种植良种的面积和品种,登记核实后报村民委员会;村委会登记、核实后上报镇乡(街道)各镇乡(街道)要充分利用农资综合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资源,汇总审核后,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区农委、区财政局。

二)地点不少二个,公示审核。农户申报工作结束后逐级上报良种补贴前立即开展公示审核。各社(小组)要公示分户清册。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包括 年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各村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良种补贴政策、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15天。切实强化落实各级审核责任,根据 年各村社农户数、农户的耕地面积、各补贴作物的实际种植面积和水稻、玉米购种凭证等依据,结合公示,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逐级进行审核。村级审核要求村民代表、村社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分别在审核、核实的汇总上报表上签字盖章;镇乡(街道)应做好补贴工作的把关,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对辖区的补贴工作负责,及时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分户统计表进行审核,镇乡(街道)审核要求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的相关责任人员和主要领导分别签字盖章,并形成审核材料备案;区农委、区财政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各镇乡(街道)审核上报的补贴清册进行集中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按照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镇乡(街道)要提高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对本地补贴工作负全责。区财政局负责良种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区农委负责良种补贴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良种补贴面积,推介展示良种,组织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和提供咨询服务,监管实施过程,评估实施效果等。

二)广泛宣传

做到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到户,加大对良种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1.公布举报电话。

市农业委员会举报电话号码为:

区农委举报电话号码为:

区财政局举报电话号码为:

审核工作是否落实,2.区农委、区财政局对各镇乡(街道)良种补贴实施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操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补贴信息管理档案是否健全等。严禁一个农户多户头申报或多个农户合并一户申报。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顶)扣任何款项。凡发现截留、挪用、抵扣、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实行谁登记、谁负责,四)严明工作纪律。良种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谁核实、谁负责,谁公示、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抽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工作责任制。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凡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工作失职行为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严肃查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罚和处分。

五)及时汇总上报

全区在5月30日前完成补贴兑现工作。各镇乡(街道)必须在 年5月27日前将补贴数据库数据和纸质汇总表报区农委种子管理站。

六)严格考核

对良种补贴工作做得差的镇乡(街道)将扣减有关工作经费。区政府将镇乡(街道)良种补贴工作纳入粮食生产工作考核。

补贴方案 篇7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的通知》(川财农〔20XX〕166号)、《眉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的通知》(眉财农〔20XX〕61号)文件精神,确保按时完成我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稳步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能,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并充分发挥效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亿万农民的亲切关怀,是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民委员会必须从讲政治和执行政策的高度予以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川财农〔20XX〕197号文件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归属问题,对一些属于和不属于的补贴对象作如下补充规定:

1.农民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土地承包户领取,并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2.对承包方身份虽已转变为非农业户口但实际拥有土地承包权的,耕种土地符合条件的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3.针对部分家庭成员发生变动的,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因婚姻、出生、死亡、升学、参军、外出务工、服刑等原因引起家庭成员变动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效力”,其承包权仍然不变,继续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4.针对五保户承包的耕地,按照《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承包土地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实行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对其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管理作出规定”,实行分散供养的,补贴资金归五保户所有;实行集中供养的,按其与供养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执行,协议未对此作约定的,补贴资金归五保户所有;五保户承包地依法收回集体的,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5.针对整体消亡户承包的耕地,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整体性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承包方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界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20XX年耕地面积的核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川财农〔20XX〕197号文件对一些属于与不属于的补贴范围作如下补充规定:

1.固有农(林、茶、桑)场、科研院所、农村集体等单位未发包耕地(含自留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土地发包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针对整体消亡户承包的耕地,按规定发包方应收回但未收回的,应作为集体机动地进行管理,不纳入补贴范围。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目的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保护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种植药材、花卉、苗木等的耕地,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只要属于耕地的范畴,无论是耕种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均可申领补贴。对耕作层被破坏、地力受影响且短时问内难以恢复的耕地,如挖塘养殖(稻渔综合种养除外)和用于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设施农业等,在恢复耕种达到地力保护标准以前不能申领补贴,地力恢复达标后可申领补贴。

4.非农业征(占)用(包括临时占用、租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享受补贴,对非农业征(占)用(包括临时占用、租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垦的,经国土、环保、农业等部门认定符合要求后,继续享受补贴。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长年抛荒地”指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耕地。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标准及认定程序,由区人民政府确定。

(三)补贴标准。由区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用途。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三、主要工作及责任

(一)做好政策宣传和入户调查登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理处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政策宣传和面积核实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横标、广播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做好解释工作。面积核实上具体以村为基本单位,实行社起报、村复核、镇(街道)审核实际补贴面积的登记核实,并对面积异常情况做好说明及时汇总上报,由村级在一卡通审批平台申报备案,面积发布公示,面积公式确认。

(二)严格执行补贴审批流程。

申报信息核实:村(社区)对申报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面积等信息准确无误后申报备案;

信息公示:村(社区)、镇(街道)分别对申报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抽查核实:镇(街道)对各村(社区)上报面积抽查核实,面积最大和面积最小各不少于20户,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上报面积抽查核实,面积最大不少于30户、面积最小不少于20户,调查表格式见附件3。

各镇(街道)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抽查核实,核实后将补贴面积在各行政村宣传栏上公示7天以上,公示信息必须拍照存档,公示期间如出现异议,镇(街道)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并进行再公示,再在一卡通审批平台上传公示材料,推送到区农业农村局。

(三)补贴面积上报。两级公示无异议后,镇(街道)将公示材料上传到系统,通过一卡通审批平台推送给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进行面积汇总审核,抽查核实无误后推送到区财政局核定补贴标准,统计表(附件2)须有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镇(街道)公章。

(四)公示分户补贴金额。区财政局核算补贴标准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确认补贴标准,再推送给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将分户补贴金额两级公示7天以上,公示信息要拍照存档,公示期间如出现异议,镇(街道)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并进行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再在一卡通审批平台上传公示材料,推送到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将补贴信息推送到一卡通资金发放平台,进行补贴发放。各镇(街道)将附件2纸质档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

(五)完善档案管理。各镇(街道)要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检查。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的补贴面积公示材料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和面积异常情况说明的纸质材料和政策宣传等系列资料。7月底前将附件2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政府对本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革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村、社干部对辖区内补贴工作直接负责,负责组织面积的申报、登记、复核、公示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该补贴的农户一个不少,不该领取补贴的农户一个也不多,并全力做好政策的宣传、落实、信访等具体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完成时限。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市要求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兑付。各镇(街道)要加快工作进度,于5月20日前将统计表和公示信息通过一卡通审批平台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终审后上报上级部门,6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将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

(三)严格补贴面积审核。补贴面积的核定,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准,按排除法减去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后确定当年补贴面积,确保登记调查数据客观真实。核实的补贴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时,应向农户进行解释,经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对农户信息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四)严格公示制度,再申“五到户、六不准”。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彻底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五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六个不准”(即不准抵扣“一事一议”筹资等任何款项,不准拖延兑付时间,不准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体代领,不准擅自更改“一卡通”补贴户主的信息,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补贴方案 篇8

县乡镇孕产妇住院分娩补贴项目自 年6月份正式启动以来,我们在上级部门的领导、支持下,以紧抓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为重点,切实强化了队伍管理规范了管理程序;以做好宣传、培训、验收工作为支撑,夯实了工作基础提升了工作水平;以加强网络建设、健全急救功能、强化经常性监督为保障,完成了全力以赴、不辱使命的铮铮誓言,筑就了妇幼健康的坚实“靠山”。

一、突出重点,抓好了两个关键

一是抓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制度落实这一关键。

项目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用制度提高效率,用制度明确职责,用制度强化程序,用制度严格奖惩。因此,在我县,凡是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意见都能在第一时间贯彻执行,凡是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安排的工作都能在第一时间落实,凡是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内容都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是抓好了职责落实这个关键。

我们通过把各项工作任务量化分解,明确到主管领导和责任人,从而切实做到了对各项任务、各个程序、各个环节的督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逐级抓落实、上下一盘棋,单项争第一、整体创一流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打好基础,做好了三项工作

一是做好了项目宣传工作。

我们通过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出动6辆宣传车,抽出16名专门人员,走村窜巷、赶绠撵会,发放了20多万张宣传页、2万多个印有项目补助主要内容的宣传手提袋、5000多个塑料盆,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不了解的住院分娩“为啥补”的问题;通过投资10万元在 县 大道等繁华路段制作醒目的“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等跨路标牌及在主要医疗服务机构的门诊大厅、产科病区等处制作主题突出的宣传版面,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不知道的住院分娩补助“补什么”的问题;通过在县电视台作专题讲座、开专题栏目,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如何补”的问题。通过这些形式的宣传,使群众的保健知识和保健意识显著增强,群众知晓率在95%以上。

二是做好了项目培训工作。

我们围绕产科急救与转诊、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病、正常产处理、异常产的识别与处理等产科前沿技术,将 年定为“学用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本着紧缺啥补啥的原则,选派优秀师资进行菜单式点学授课,达到了培训内容上求新的预期效果;通过采取互动式、观摩式的教学手段,达到了培训方式上求活的预期效果;通过组织技术小组分批赴县、乡有关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指导,达到了培训质量上求高的预期效果。通过学用结合,我县近千名受训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素质得以明显提升,相当一部分已成为急诊急救的能手、善解难题的高手、项目开展的强手。

三是做好了对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验收工作。

我县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了6名专家,分别在去年的 月份,对全县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验收,有17家已成为广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婴幼儿保健方面可以信赖、值得托付的放心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有效提高了医疗安全指数。

三、精准实施,发挥好四个作用

一是完善了三级转诊网络,确保在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中发挥好作用。

为让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作用发挥最大化,我们在村级保健队伍中,健全了孕产妇护送小组;在乡级保健人员中,完善了乡级卫生医疗网络;在县级保健队伍中,建立了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并成立了设有专人、专车、专线的急救队,24小时值班,确保了“绿色通道”运转畅通,有良好

的技术保障。同时, 县妇幼保健院还率先在全县开展了为婴儿免费洗澡、为婴幼儿免费体检、为孕产妇免费送“月子饭”等相关服务项目,让完美服务时刻呵护、温暖着每一位妇女儿童。

二是定期开展了督查活动,确保发挥好督导作用。

我们按照督查制度,将项目工作督查情况引入激励和监督机制,通过奖勤罚劣,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项目实施以来,已进行监督指导206人次,接受市级督导9次,对存在的问题,均为相关医疗机构量身定制了服务改进措施并监督其整改彻底。

三是组织有关专家发挥好蹲点指导作用。

我们通过组织市驻县的项目专家到有关医疗机构蹲点调研、制定指导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项目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已举办现场观摩接生全过程2次,组织危重疑难病例分折、查房26次,承担专题讲课5期,培训人员89人次。四是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收费公示制,发挥好项目资金作用。我们通过实行县级平产最高限价750元、乡级平产最高限价550元的标准公示,杜绝了高收乱收。通过确定300元的补助标准和一系列财务制度的实施,确保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保证了项目的正常运转。

四、项目目标工作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县完成了以下目标:

1、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

2、产前检查覆盖率达到90%;

3、新法接生率100%;

4、高危妊娠管理率100%;

5、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80%以上;

6、对妇幼卫生人员“三基”考核率(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80%以上;

7、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率达100%;

8、孕产妇档案管理率达100%;

9、新生儿出生缺陷工作合格率达100%

10、新生儿死亡率降低到3.74‰;

11、无一例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总之,通过大家的积极努力,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得到了顺利实施。目前已经补助人员12260人,降消项目补助资金367.8万元,救助资金达613万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分娩得到补助的有5762人,占补助人数的47%,5762名农村孕产妇住院生孩全免费,享受补助资金316.91万元,县直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得到补助的有6498人,占53%,享受补助资金357.39万元,其中 县妇幼保健院贫困孕产妇平产全免费300人,享受补助资金22.5万元,异常分娩的产妇全免费30人,享受补助资金6.9万元。仅 县妇幼保健院就救助特困孕产妇330人,免收费用29.4万元,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省市县给予肯定。

今后,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妇女和儿童生命安全的好事做细、做实。为 县妇女儿童健康做好坚强“靠山”,为全面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补贴方案 篇9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来源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中央、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

三、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责,实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负责制,并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农技、财政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补贴发放方案,负责数据复核汇总、及时发放补贴和补贴数据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发放相关数据、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监管、重点绩效工作评价,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债务和欠款。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抓好宣传培训。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五)序时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快补贴发放进度,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管录入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及时了解补贴资金发放动态,各乡(镇)、街道从5月开始每周二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进度。

补贴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xx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xx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xx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xx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xx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xx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xx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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