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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合同书(集锦九篇)

2023-11-24 17:29:51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随着法治精神不断地渗透到我们的社会,人们对契约的意识变得越来越强。编写合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也不仅仅是简单地叠加语言文字。那么我们该如何撰写出让领导满意的合同呢?本页特此推荐给您,并希望您能将此页面添加至您的浏览器收藏夹中。

中介服务合同书 篇1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为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等提供咨询、经纪以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经营性服务行为。

第三条 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中介服务适用《广东省房地产评估条例》。

第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可以依法组织行业协会,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经营服务进行自律监督;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七条 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仅从事咨询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十万元;

(四)有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还应当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中介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等文件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的同时发给备案证明。

第九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及经营服务等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年度检查结果。

年度检查办法和资质的评定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条 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受聘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办理注册手续,领取注册证。

第十二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的,持证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在应聘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转借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

中介服务合同书 篇2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备案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法律规范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买卖信息介绍给甲方。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宗地面积约___________亩,出让面积约___________亩。

二、中介服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具体数额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确定,但甲方向买卖双方共收取的数额不得超过交易价格的3%。

2.乙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须注明具体交纳金额或计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要求乙方配给协调及提供相关该项目有关资料及数据,为该项目地块的获得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负有及时结算乙方中介服务费的义务。

2.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与上述单位签订土地买卖合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订土地购买合同付完中介费用为止。

4.任何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双方均应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守约的一方有权提交到当地人民法院经由诉讼程序解决。

5.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中介服务合同注意事项

1、核实该经纪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性。因此,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房地产买卖业务时,一定要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了解它的经营范围,是否有房地产经纪这项业务;

2、在签订买卖合同或委托协议时,需多加注意,对相关的条款(如付款方式,经纪公司的及义务、违约责任“差价”如何处理等)应认真考虑,一定要让律师或了解房地产的人帮忙把关。

中介服务合同书 篇3

第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向服务对象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时,应当书面说明下列事项: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备案、年度检查的资质情况;

(二)中介服务涉及的房地产的权属、面积、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赁、使用限制等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应当由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三)合同履行方式、期限;

(四)中介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依法准予销售的预售商品房,应当持预售人出具的委托书或者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受委托的中介服务业务转托给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及未经注册或者未经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扣押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明码标价。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者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费应当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设立业务台帐,做好业务记录。业务台帐和业务记录应当载明业务活动中的收入、支出,以及法律、法规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每年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业务统计报表。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进行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出示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注册证;

(二)及时告知服务进展情况。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

(二)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三)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四)以诋毁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机构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五)为禁止转让、抵押的房地产提供转让、抵押中介服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备案进行经营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从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受聘时未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转借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变造、买卖、转借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的,并可吊销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可提请原注册机构取消注册。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不向服务对象说明情况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聘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按违法聘用人数每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对聘用未经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按违法聘用人员人数每人处以二千元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扣押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对中介服务机构每扣押一证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或者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收费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可提请原注册机构取消注册。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索取财物、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为禁止转让和抵押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等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为机构或者行为人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责任人员,吊销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并可提请原注册机构取消注册。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涉及工商、物价、税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违法从业或者因提供虚假信息等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所在的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介服务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中介服务人员追偿。

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按时发放备案证明的;

(二)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不进行年度检查或者不公布年度检查结果的;

(三) 明知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违法经营,损害当事人利益,但不依法处罚的;

(四)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县级市的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中介服务合同书 篇4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与房屋中介机构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这份合同的签订对于房屋买卖过程的透明和公正至关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买卖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其次,合同应详细记载房屋的相关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产权证号、房屋面积、房屋结构等重要信息,以便确定房屋的真实性和确权。同时,合同还应注明买卖双方的意愿和要求,例如售价、交付日期、交付方式等,以确保双方达成一致。

第三,房屋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也应在合同中明确。中介机构负责协助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包括房屋信息发布、带看、协商价格、办理过户手续等。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应按照约定进行,同时应明确退费政策,以防发生退房或解约情况。

第四,合同应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例如买卖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按时支付房款和中介费,保证房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同时,合同还应注明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以防止交易纠纷和合同失效。

最后,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事项。首先,应注意检查房屋的产权证明和相关手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次,买卖双方应确保自己具备签订合同的法律能力,如年满18岁等。最重要的是,应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

总之,“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对于房屋买卖过程的规范和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至关重要。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透明和公正,降低交易风险和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并密切关注合同中的注意事项,以确保交易的顺利完成。

中介服务合同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技术产权交易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项下,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特约经纪代表并遵守甲方所制定之《___________技术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_________技术产权交易所会员守则(暂行)(以下称守则)》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甲方的业务范围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组建,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已年满18周岁,且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本协议约定业务之人员,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二、乙方从事业务之范围

1.为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使用进行中介服务;为科技型企业产权转让、融资进行中介服务;

2.为技术引进,外资项目引进进行中介服务;为技术出口进行中介服务。

三、乙方须经甲方培训认可并发放技术产权经纪证书后方可进行相关中介服务。

四、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管理费。双方同意,该费率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管理费应在每年第一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付清;第一年度管理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拖欠管理费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纪代表资格。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凡乙方提供中介服务的项目,乙方有权按与委托方的协定标准收取委托方的佣金;

2.凡乙方提供服务的项目通过甲方挂牌成交的,有权要求甲方协助申请______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产权交易专项资金的奖励

3.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之交易规章制度。

4.乙方通过甲方所得报酬的税负由甲方代扣代缴,有优惠政策的,按政策办理。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对其此前从事的中介活动仍负有独立完全的责任。

2.乙方对涉及到当事人以及本交易所需要保密的内容有义务予以保密。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其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协议届满,乙方愿意续约的,可以续约,但甲方对此保留最终审核权。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有通过甲方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中介服务以及获得甲方协助申请交易奖励服务的权利,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相关各方损失时,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与乙方因本协议所形成的关系不能解释为聘请、代理、或合伙关系。

4.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提到的交易规则和会员守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5.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的规章制度作相应的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在乙方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中介服务合同书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1、小区房型规格 ;

2、居住面积 平方米;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20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

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交接水、电、煤字数如下:

水: 电: 煤:

附:

1、本协议仅供参考,若有未尽事宜,可附加条款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2、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而定此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对此协议无异议,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服务合同书 篇7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出售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守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一、船舶资料

船名________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吨)

总长_________________(米)

型宽_________________(米)

总吨_________________(吨)

净吨_________________(吨)

满载吃水_________________(米)

主机型号/功率_________________

建造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出售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代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如实提供_________船舶的基本技术资料(以船检证书为准)和甲方报价,作为船舶交易的部分依据。最终船价由甲方和买船方商定,船舶规格以看验船时为准。

2、甲方应根据船舶动态安排乙方勘验船事宜,乙方同时安排甲方和买船方的洽谈事宜。

3、如该船买卖成交,甲方应支付乙方佣金及应得款项。

4、甲方应在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备案,以便乙方及时了解交易进程。

四、费用的支付

甲方应当按照本船买卖支付议定的佣金及应得款项。

应付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本船买卖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及应得款项。

五、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支付应得款项外加标的额的1%(百分之一):

1、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开乙方再与买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标的私下交易:

2、甲方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与买船方就本船签订买卖合同的(此时均视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3、与他人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应付的款项及代办费用的;

六、争议解决方法

若有合同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费及应得款项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合同书 篇8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购买】【租赁】【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其他】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 公证。

1.乙方需要【购买】【租赁】的房地产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 】。

4.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范围内。

5.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寻找可【购买】【租赁】的房地产对象。

3.甲方应当核实介绍给乙方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租赁】的房地产。

5.促成乙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房屋租赁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出售】【租赁】的房地产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促成乙方主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 】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整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租赁登记】【其他】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协办手续费。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出售】【租赁】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 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房地产地址: ;建筑时间 ;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 。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 】;房地产证证号:。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房地产权属情况是房地产能否交易过户的关键资料,乙方必须完整如实填写,甲方必须对

乙方提供和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俗称“放盘”):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 】。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 】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

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其他】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协办手续费。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

中介服务合同书 篇9

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合同

一、背景介绍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居住。在租房过程中,中介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租赁双方的利益,制定了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合同。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合同内容。

二、合同主体

1. 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服务机构的全称、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注册资金、所在地等信息。

2. 租赁人:指租赁房屋的自然人或法人,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明等相应信息。

3. 出租人:指提供房屋出租的自然人或法人,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应信息。

三、合同内容

1. 委托事项:租赁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为其寻找、筛选适合的房屋并协助签订租赁合同。

2. 中介费用:明确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般以租赁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3. 房屋信息:中介服务机构应提供详细的房屋信息,包括面积、户型、楼层、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

4. 房屋查验:约定中介服务机构对房屋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租赁人的需求,并将结果反馈给租赁人。

5. 租赁合同:中介服务机构应协助租赁人与出租人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并确保合同中各项权利义务的明确。

6. 信息保护:约定中介服务机构应保护租赁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7. 合同解除: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相应手续,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8. 违约责任:约定各方因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及相应的赔偿方式。

四、合同履行

1. 合同生效: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一般为一年,可协商延长或终止。

2. 合同变更: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3. 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经协商一致解除,需书面通知对方。

五、其他条款

1. 争议解决:对于合同解释或履行中的争议,可以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2. 法律适用:合同的签署、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附则:对未尽事宜可通过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六、合同解释权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中介服务机构所有。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生效,并各自保留一份。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通过以上内容的详细约定,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合同可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为中介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依据。租房者和房东可以更加放心地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房屋租赁事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该合同还明确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增加了合同的可执行性和稳定性。对于租房一族和中介服务机构来说,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维护租赁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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