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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婚前财产协议(汇编8篇)

2023-07-19 14:54:19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婚前财产协议 篇1

关于离婚前签的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的解答

导语:别说鱼没有眼泪,就算留成整片大海,你也毫不知情。离婚前签的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必须面临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抚养权等一系列问题,离婚前签的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一起来看看!

离婚前签的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必须面临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抚养权等一系列问题。今天的案例将为您解析离婚协议和离婚诉讼的相关法律问题。

审理:曾签两份《财产协议书》

钟红和赵军(均为化名)相识于2003年,双方并未深入了解便登记结婚,婚后于2009年生育了一个女儿。阿红认为,婚后的赵军毫无进取心,长期待业在家,无稳定工作,怠于履行家庭责任,她曾于2015年1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判决不准离婚,但其后夫妻感情也没有改善。2015年11月,钟红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携带抚养女儿。

赵军则辩称,双方感情尚好,只是因为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因此不同意离婚。如果判决离婚,要求携带抚养女儿,并分割位于荔湾区的两处房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双方曾签订两份《财产协议书》,其中一份确定佛山市南海区某房及荔湾区某路302房两处房屋均是由钟红的母亲全额出资购买赠送给女儿的,房产登记在钟红名下,房屋所有权归钟红所有等;双方如离婚,钟红同意放弃女儿的抚养权,无需支付抚养费,抚养权归赵军所有。另一份协议书确定芳村大道某房,如离婚则该房屋所有权归钟红等。赵军主张上述两份协议存在欺诈情形,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但无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判决:准予离婚明确财产分割

庭审中,双方确认属钟红个人所有的财产有:佛山市南海区房产一套,表示该房产不需法院处理;登记在赵军名下的轿车一辆,均同意确认该车辆现价值为5000元,并同意该车辆归赵军所有和使用,由赵军补偿折价款2500元给钟红。

双方争议财产有:荔湾区某路302房房产一套,该房产《房地产权证》记载权属人为钟红;芳村大道某房一套,该房屋由案外人谭某某作为买方,尚未领取房地产证。另钟红主张有夫妻共同债务18.6万元,借来的款项用于其母亲就诊治疗,赵军均不予确认。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女儿由赵军携带抚养并负担女儿其全部抚养费至其十八周岁时止。钟红每周可探视女儿一次,每次二十四小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下:登记在赵军名下的轿车一辆归赵军所有和使用,赵军一次性支付该车辆折价补偿款2500元给钟红;登记在钟红名下位于荔湾区某路302房一套归钟红所有和使用。

对于共同债务问题,由于涉及案外人,且赵军不予确认,法院建议双方另案处理。另芳村大道某房在本案中不作处理。

婚前财产协议 篇2

甲方(女)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男)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兹因双方情投意合,故订于________年___月__日在________举行婚礼仪式。为了能够营造一个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健康乐观、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美满婚姻的共识下,继续发扬恋爱时期相互欣赏、互为促进的恩爱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中有关规定,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房产

1、甲方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权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__元,贷款________元,月付________元,______年还清)

乙方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权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__元,贷款________元,月付________元,______年还清)

2、婚后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重置财产中如包含该部份财产价值,仍属原产权人,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若对该房产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二)动产

1、甲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外币__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__元。 乙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外币__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__元。

2、婚后,货币存款不因存单到期另行转存而视作共同财产,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归原存款人所有。

3、购买的股票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亏损均视作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归原股票持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婚后因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或股权而取得的收益归知识产权人或股权人所有。

(三)贵重物品约定

甲方拥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拥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后若对该部分财产变现,现金归原所有人。

(四)夫妻存续期间,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否则该遗产或者赠送的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对其都有处分的权利,但一方给予变卖、抵押、租赁等行为,须经另一方同意。

(五)家庭财务

1、登记后,乙方须向甲方公开经济收入账目,不得少报、瞒报和漏报。

2、乙方方将工资卡、信用卡及现金等所有收入,交由甲方管理和支配。

3、甲方承诺在管理家庭的经济账目中,财务公开。

4、甲方保证家庭收支平衡,并有节余。

5、在单项家庭消费1000元以上,须告知对方,并一起商定。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自双方办理完毕结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婚前财产协议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欲在结婚前共同购买位于__________的房产一套,购买价格_____元,首付款:_____元。本着平等协商,公平自愿的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它事项约定如下:

一、上述房产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因乙方的户籍问题,暂将房产登记在甲方名下,但该房产的所有权为双方共同共有,婚后亦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首付款____元,其中由甲方出资三十万元,乙方出资三十万元。剩余的___元向___借款。

三、该房产的贷款及第二条所述的债务,均作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四、乙方作为上述房产的实际共有人,对该房产享有与甲方一样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甲方不得以乙方非该房产证上示明的所有权人而干涉乙方享有上述权利。

五、在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不能擅自以各种方式处分该房产,如:出卖、抵押、租赁等。

六、在双方登记结婚后三个月内,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到有关部门将乙方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

七、甲、乙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协议是自愿行为,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婚前财产协议 篇4

协议人(男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协议人(女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__________________。该公证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男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协议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婚前财产协议 篇5

婚前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签订的协议,就各自婚前的财产(既包括实物性财产,也包括财产性权利)在婚后的归属做出约定,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还可以是归一方所有。双方亦可对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约定方式同上。

1.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签订合法婚前财产协议具备的要件:

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形成书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由此可见,婚前财产协议的签订具有很大的意义,它可以为解决以后发生的财产纠纷提供很大的便利。

3.婚前财产协议三大特点

(1)协议的生效以签署协议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若协议签订后,双方因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了,则该协议会因生效条件未具备而自动归于无效。

(2)协议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议中对于相关财产权利的取得既能够以履行一定义务为对价,也可以设定一个对价条件,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财产处置权。

(3)协议的载体唯一性。《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定财产制确定婚后财产的归属。

4.婚前财产协议的三类误区

(1)未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就会变成共同财产

婚姻财产约定是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修改内容,无论是地方还是国家,对于婚姻法的修订都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其中一项即为婚姻财产约定。然而,宣传得越多,反而给很多准备结婚的情侣产生了一个误区,在结婚之前必须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不签订的话,婚前财产在结婚后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2)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才有效

作为协议一种,很多人以为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造成此种认识误区,一方面是对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另一方面是对公证作用的错误理解。对于生活中的很多协议来说,公证其实意义不大,当然从资料的保管来说,公证机关作为一个资料保管单位还是不错的。对于这些协议,公证只能证明签署协议的当事人,是在公证员面前签订的,而这种真实意愿的公证可以说没有任何意义。

(3)婚前财产协议只是明确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婚前财产协议,如果只是明确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那签署该协议的意义就没有了。因为《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协议的功能其实有三:一是,明确了婚前财产的范围,特别是银行存款等动产,以免日后对婚前财产的范围发生争执;二是,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在婚后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全部共同所有;三是,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对日后的家务劳动及各方亲属的应酬作出约定。

5.婚前财产协议三大效力保障

(1)意思表述明确

意思明确是任何一种协议都要求的,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也是一样。而且,婚前财产协议,基于其签订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确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其意思的明确表面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婚前财产范围明确。无可否认,婚前财产协议中并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的婚前财产都标注清楚,而只需把需要特别提出的,或以供婚后分享的财产列明即可。但是,不详细列举婚前财产的这一做法,在日后有可能会成为夫妻双方不信任的话柄。更何况,由于财产具有流通性的特质,很容易产生婚前财产协议不明确的争执。为此,若只是列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应在协议中明确有其他财产的意思表示为宜。

二是,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确。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千万不能欲说还休,并且认为对方应该知道自己的意思。若只是表述为“婚前某项财产婚后共有”,法律上的理解应是每人一半。

三是,财产描述要明确。可以肯定地讲,财产描述得越细致,发生争执的可能性就越小。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协议时,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只是写“某某小区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这就是一个有问题的描述。首先,某某小区这一称谓,往往只是开发商出于宣传需要定的楼盘名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以及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的地理位置确认,都不会出现该楼盘的名称,可以说,这个小区名称并不是法律称谓。正确的名称应该×

×市××区×街道×号×单元×号。其次,一个城市当中可能会出现多个同名小区,因而会造成处所描述不确定。第三,该房屋的购买者可能在同一个小区有几处房产,而其实只是约定共同居住的一处归双方共同,这就容易产生究竟是一套还是几套共有的争议。第四,假如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还没办理,从法律上来说,就不拥有产权,这使得对方在发生夫妻矛盾时,可以提前转让。因此,正确的描述应该是“某买卖合同项下的财产权利由双方共有”。

(2)条件设定清楚

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伴侣在签订协议时都会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对于婚前财产协议来说,明显的是为结婚后共同生活所签署的约定,也即应以结婚登记为有效要件。另外,有的伴侣在签署协议时,在协议中约定“本协议自公证后生效”,可事后由于双方忙于举办婚礼等事由的延误,而不记得,或不好意思再催着伴侣去办理公证了,那么,即便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该婚前财产协议也是未生效的。此为其一。

其二,有的伴侣在约定婚前财产归婚后共有时,会作出这样的约定,“若双方不离婚,则此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财产约定,实际等于没有约定。从财产协议的最终效果来说,为离婚财产分割提供了便利。此类约定,对于非财产所有者一方来说,显然是不利的。

(3)体例规范明了

意思的表述清楚,层次分明,不致发生歧义。作为协议来说,还是要遵从一定的范例格式。

婚前财产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了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若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处置,签署该协议也就无任何意义。

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该婚前财产协议,以避免协议起草时因考虑不周而给一方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违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初衷。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____万元),住房一套(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居民小区___号,面积____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___套,银行存款___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____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____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_____寸液晶彩电___台,立式冰箱___台,G中央空调__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___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婚前财产协议 篇7

婚前、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码:现住地:

乙方:,女,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码:现住地:

当事人双方经自由恋爱,在同居期间,为了明确双方婚前个

人财产、同居期间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的范围和归属,现根据公平、自愿、诚信原则,经平等协商,对双方的婚前、同居期间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的范围和归属作以下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一、关于婚前个人财产的问题

(一)甲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

1、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

一套为甲方个人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甲方的牌型号轿车一

部,为甲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甲方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甲方的银行存款万为甲方婚前所有,归甲方所有;

4、电脑:品牌为,型号为电脑为甲方个人

所有;

5、其它甲方个人财产:(见财产详细清单一)。

(二)乙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

1、房屋:

2、汽车:

3、银行存款:

4、电脑:

5、其它乙方个人财产:(见财产详细清单二)。

(三)婚前个人财产的处置权

1、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有。

2、甲方认可乙方就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还贷部分的钱款属于乙方个人财产,甲方在任何时候均放弃对此还货部分钱款的共有权、分割权等主张。

3、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一方如何使用、处置(包括出租、转让、赠与他人、变卖等)完全由产权所有方独自行使,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4、甲、乙双方对各自所有财产处置(包括出租、转让、赠与他人、变卖等)所产生的权益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各自所有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均由各自所有,如房屋租金等。

二、关于同居期间、婚后共同财产的问题

1、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2、凡属甲乙双方分别使用、管理的其它财产包括私人用品,用具,衣物、床上用品、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债券、公积金、社保基金、商业保险金等归各自所有。

3、为共同生活,甲、乙双方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元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属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共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4共同生活期间甲、乙双方各自使用个人所有而非双方共同共有的资金投资开发的商业项目、添置新的财产均属投资方独自所有。双方共同投资项目和添置新的财产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三、关于债权债务的问题

1、甲、乙双方对外无共同债权关系,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各自独立享有债权。

2、甲、乙双方对同居期间各自因投资、个人消费所等产生的债务均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消费而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四、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离婚的问题

1、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中止、解除同居关系时,提出方放弃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主张权利,其他个人财产按约定处分。

2、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缔结夫妻后离婚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一致同意如果有过错方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承担赔偿责任: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对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三)有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经另一方劝说仍然屡教不改的;

(四)其他因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万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五、关于特别约定问题:

1、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相互之间放弃继承权。

2、甲方不直接与继子女发生抚养关系,甲方不要求继子女尽赡养义务。

六、关于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七、关于协议的生效问题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自主决定协议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财 产 详 细 清 单

一、其它甲方个人财产为(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显示器、传真机、电脑房空调、电视机、洗衣机、VCD机、微波炉、电饭煲等财产):

1、彩电:

冰箱:

2、空调:

洗衣机:

3、家具:

日常生活用品:

4、其他财产:

二、其它乙方个人财产为(同上):

1、彩电:

冰箱:

2、空调:

洗衣机:

3、家具:

日常生活用品:

4、其他财产:

三、其它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财产为(同上):1、2、3、4、甲方:乙方:

婚前财产协议 篇8

立共同财产制契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同立契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因甲方与乙方由_________、_________两位女士的媒介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缔结婚约并拟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公证处举行公证结婚,兹为甲乙双方协议结果愿意于结婚之前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因乙方现为未成年人,故特经请其法定代理人_________的同意并邀请赛同媒介人两位为证人,订立本共同财产契约各应遵守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约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婚时起除法定特有财产外,对于甲乙双方现有及将来取得的一切动产及不动产,暨精神上及劳力上所得的财产,愿意合并为共同共有权登记。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约定将来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均应用甲乙双方的名义为取得共同共有权登记。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各不得擅自处分其应有部分。

第四条关于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由甲方任之其所需管理费用由共同财产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一方对于共同财产处分时,除属于纯粹管理上所必要的处分外,则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为处分,或一方应事先征得他方的同意始得为之。

第六条甲方对于共同财产管理不善,或有浪费之时,乙方得请求划分财产,又乙方认为甲方的管理财产不善有使负债超过资产之忧时,得以废止本共同财产制。

第七条甲方对于下列债务由甲方单独,并就共同财产负清偿的责任。

(1)甲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

(2)甲方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所负的债务。

(3)乙方因日常家务代理行为而发生的债务。

(4)除第三款规定外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中以共同财产为负担的债务。

第八条乙方对于下列债务由乙方个人并就共同财产负清偿的责任。

(1)乙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

(2)乙方因职务或营业所生的债务。

(3)乙方因继承财产所负的债务。

(4)乙方因侵权行为所生的债务。

第九条乙方对于下列债务应由乙方的特有财产负清偿责任。

(1)乙方就其特有财产设定的债务。

(2)乙方逾越日常家务代理权限的行为所生的债务。

第十条甲乙双方间的家庭生活费用,除应由共同财产负担外,如共同财产不足负担时,须先由甲方负担,而甲方无支付能力时,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所负的债务,经一方将自己特有财产为清偿时,或个人的特有财产所生的债务,由以共同财产为清偿的,均得对他方请求补偿。

前项补偿请求权虽在婚姻关系存续中亦得请求。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死亡时,对于共同财产应以平均分割取得。即共同财产的半数归于死亡者的继承人,其他半数归属于生存的一方。但生存的一方若依法不得为继承人时,对于共同财产所请求的数额,不得超过离婚时所应得的数额。

第十三条共同财产关系,因如民法第_________条规定的情形,或因废止本契约以及改用他种约定财产制,因甲方与乙方离婚,而消灭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于甲乙双方各取得共同财产的半数。

第十四条本共同财产契约,于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得随时以契约废止或变更,或改用他种约定财产制契约。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订立本契约后,应依民法第_________条的规定,经向所辖法院申请公证,及为夫妻财产契约的登记。

立共同财产契约人(签字):_________立共同财产契约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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