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3 09:58:09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如何动笔去写作品名观后感呢?观后感应该尊重其他观众不同的看法和观感,观后感可以让我们品位影片中角色的感情和精神状态,我们为您搜集整理了这篇“十二怒汉观后感”的内容,感谢光临愿您收获满满的收获!
周六午时窝在床上,看了亨利方达老版的《十二怒汉》。
刚开始影片的气氛很是有点沉闷,有些像《哗变》刚开场的气氛。当第一轮投票后,十一个人判定“有罪”而一个人判定“无罪”,唯一一个存在疑问的人准备放下的时候,紧张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结果是:有一个人“支持”无罪,而改变意见的那个人也仅仅是存在疑问。
一轮一轮的辩论开始了,好几个陪审员对于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了定案不存在什么兴趣,甚至有人开始了游戏。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这个十八岁的贫民窟的不听管教叛逆的男孩子,他谋杀了自我的父亲。唯一反对的那个人在据理力争,从作案的凶器,从作案时间,从有没有可能记住看过电影的名字,他一个人的争辩显得那么势单力孤。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的疑点。那个警察想念而又愤恨着自我叛逆的儿子,从而把怒火发泄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新兴贵族本身对贫民窟的孩子有着不可改变固执的偏见,认为他们天生贫贱,是犯罪的源泉。那个推销员一向心心念念想去看球赛,却因为陪审团的辩论而一再被拖延。而最终,银行家偶然的捏鼻梁的动作让人们发现了最有利的证据。最终透过了各种不一样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所有的陪审团员都负职责地投出了自我神圣的一票。
看完了片子,一向在想一个问题,影片向告诉我们什么?公平,正义还是偏见?
片中,一位陪审员最终道出了自我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职责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他们最终用牺牲自我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我们不明白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终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可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我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六晚上,那厮第一次为我准备了晚饭,虽然很简单,只是熬了些粥,可是很欣慰。
十一个反对者,组成一个反对群体,实际上分成两部分,核心反对人员和助力人员,而体现在个体身上,群体的作用则体现为两种——社会助长作用和社会抑制作用,前者指在群体活动中,个体的活动效率因为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影响而出现提高的现象,后者相反,个体活动的效率因为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影响而受到减弱。说通俗一点,就是有的人见到人多就激动,有的人见到人多就发蔫。分化、瓦解、说服这个群体,要利用争论充分暴露和了解反对群体的组成结构和成员性格,针对性的组合语言、情绪和逻辑。
在面对助力人员时,社会助长型性格的,可以激发其英雄式的责任感,比如当6号很认真的询问9号老人意见时,就促发其充分发表了独特的意见;社会抑制型性格的,可以减轻其身上的责任压力,给以重视,通过赞扬和提供容易发挥专长的表现机会来提高自信和参与热情,比如对戴眼镜的2号和出身在贫民窟的5号,在讨论电车通过时间时,8号专门询问他们的意见,给注意语法的11号创造投无罪票和充分得到重视并发表意见的机会。还有一种群体懒惰者,只想随大流的人,对他们则要给予并利用压力,两种压力——负责和思考的压力,急于结束的压力,在讨论刀子刺入部位的.时候,8号就专门向12号和7号提问,直接导致7号轻易的改投“无罪”票。
对核心反对人员,社会助长型性格的,可以离开、搁置他,降低激情和动力,避免可能造成的盲目偏执,比如,在讨论孩子为什么回去取刀时,10号非常激动的四处指责,8号并没有与其争论,而是提出再投票一次的建议,缓解其偏执的情绪;社会抑制型性格的,可以通过关注、理解以及主动的了解来拉近心理距离或是进行说服,这使得很多认真思考、意见坚定的反方在同意“无罪”之后成为“无罪”方很重要的力量,提出很多新的质疑。
同时善用群体压力,当自己处于弱势时,回避群体压力,比如第二次采用秘密书面投票,就避免赞同者因为迫于群体压力而不敢赞成无罪,而且借机凭借“善解人意”赢得了更多支持。
当己方占据优势时,可以充分发挥群体压力的作用:强调优势地位事实,并且可以利用沉默强化压力,寂静(寂寞)状态下,往往情感压力更大。在最后只有三票有罪时,面对情绪激动10号,大家都置之不理,反而使得这个社会助长型性格的老人变得懦弱无力。
美国大陪审团制度,是由法官主持庭审,陪审团成员在旁听席中听取整个审理过程,开完庭后陪审团对有罪与否进行讨论并表决,然后,法官会根据陪审员团的结论,依据法律作出刑罚判决。
《十二怒汉》的剧情是:法庭上,一个18岁的男孩被指控杀父。12名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有着不同的职业,有年长的,也有年青的,有富家子弟,也有从贫民窟走出来的,有性情暴躁的,也有沉着冷静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说话的方式。在陪审员讨论之初,外面下着小雨,天气闷热,唯一的一个风扇还不能运转,一切的证据都显示男孩有罪,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毫无讨论的必要,都预想着在五分钟之内快快结束表决。然而超出大家预料的是,第一轮举手表决,11个人举手有罪,竟然有一个人即8号陪审员举手无罪。按照法律程序,必须是一致意见,也就是12:0的表决结果才会被法庭所采纳。于是11个人怒视着8号陪审员,纷纷要求他给个理由。他顶着大家的压力,严肃的说道:我觉得,我们在送他上电椅之前,应该坐下来好好讨论讨论,我不想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就决定一个男孩的生死。他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对生命的敬重,赢得了9号的支持。
9号是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由于9号的支持,大家不得不继续讨论,而随着讨论的深入,发现那些支持有罪的人,有的只是随大流,有的不负责任只想快点结束讨论赶去看球赛,有人因自身父子关系不好就把对自己孩子的恨加到了受审的男孩身上,还有人对生长于贫民窟的人怀有偏见……同时,随着讨论的深入,发现本案的三个关键证据有太多的矛盾和冲突:如本案的物证,刀并不是很独特,男孩买过那种刀并不代表他杀害了父亲;再如两个关键证人,楼下的老头听到…,竟发现他应该是听不到的,路对面的女人隔着前行的列车看到…,竟发现她应该是看不到的,而且,假如路对面女人通过前行的列车看见杀人的一幕,那么在列车的轰隆声中,楼下的老头应该是听不到的。最终,通过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不同思维方式的较量,赞成无罪的人逐渐增加,表决出现了戏剧性的改变:12个陪审员都达成了一致意见——无罪!
海报上有这样一句话:Lifeisintheirhands,Deathisontheirminds。
影片并非揭示某种结果,因此从头至尾,法庭的镜头极少无比。
一个下午,12个人关在一间房内,设备破旧,他们最主要的道具是那一张方形桌子,至最后,全部人离开,桌子的全貌缓缓展现,几个小时的争论后只剩余几张纸与碎屑,曾有过的人的愤怒的吼叫与平静的论述不再重放。
即便所有观影的人都从一开始便了解他们辩论后的结局,影片也能够不失去任何一秒钟的魅力,简单的布局下,12个人在表达各自思想进而流露出人生百态。
12AngryMen实际上是一种冷静的平和的态度,少数两个人总在声音高昂话语粗鲁,而更多人会睁大清醒的双眼平静地一步步表述,每个人的想法都自成一体,即使它们相撞击后的磨擦尤为剧烈,但最终会有人道歉,也有人谅解。
两类人群相对立的理念并非不平凡的内容,事实上随处可见这样的纷争,不同的是他们的争论必定要代表正义,并且要给一个孩子平等的命运的对待。
少数服从多数是争论过程中的主旨,有理不在声高是明了的态度,固执己见的人十分可贵但也十分顽固不化,坚持是亘古不变的成功的法则。
多少人愿意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而坚持,即使事关这个人的生死,并且自己要担负着被指责为哗众取宠、标榜另类等恶名的状况。
多少人不会被多数人的诅咒声而使自信心褪色,进而迅速地降下旗帜,作一名默默无闻的跟风者。
而又有多少人仿佛墙头草般,看到将自己征服的信旨能够见风使舵,义无反顾地将拉拢自己一同举着伪善的旗帜呐喊的人抛于脑后。
正确与否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有没有尽全力表达,我从影片中看到的观点是,12个人的表达机会均等,从始至终坚持表达完整自己对某件事的质疑,才是勇敢的语言者。
语言在这一刻令人相信为比人的手足更能够使人独立的东西,而酣畅淋漓的语言环境,影片剧本是绝佳的功臣。
最后,始终彼此信赖的两个最初被别人所鄙夷的男人友好地握手,由此得知,如果能够听见不同的声音,请耐心倾听并且专注地交流,无论事情本身是什么,都会是一件乐事。
打开电影《十二怒汉》,这一次我的心很静。这是一部黑白电影,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风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守门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一样的职业,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带着不一样的性格,怀着不一样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午时,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十一个人心里,本是一件十分十分简单的事,证据凿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你问他你认为这男孩无罪?他说不明白。这男孩有罪?他说不明白。但,他说,起码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地草率地让一个人去死,因为这是一个生命,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地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于是一个本该5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硬是持续了近2个小时才搞定。然而这两个小时里,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感知到了什么?我们该反省什么?我们该学习什么?答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震撼,良心上的震撼。
而我看过之后,感慨多多。首先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剧情片”,这只是一部黑白电影,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一句剩余的废话,仅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衫、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仅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下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的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然而这么一部低投资的电影,却不会让你感到乏味,其中的一记眼神,一种神态,一个动作,一番姿势,一句话语,将12个人的性格、观点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不自觉地融入其中,欲罢不能,既期望尽快看到结局,又想慢慢观赏、细细品味。
其次我感受到了美国的明主,每个人都充分享有发言的权利,并且捍卫自我的这种权利,这完完全全让我体会了卢梭那句“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另外这12个人每个人都是都是独立的,独特的,我说的这点是因为他们这所谓的会议不像我们平时所看到的在桌边正襟危坐,拘谨畏缩,他们在那里享有自由,没有呆板的规矩约束,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思想,没有威胁或者屈服,有的只是被说服,被自我内心对“证据”的质疑说服,被自我的良心说服。
当一切都结束了,雨过天晴,评审团们陆陆续续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他们当中的一个对生命敬重,追求事实,博学稳重的建筑师和一位睿智的老人互报姓名,握手告别,然后分别融入到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然而当明主和自由如此地深入到了每个普通老百姓的心中,那么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该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强大!!
有人的地方就有沟通,不管是面对面的两个人,还是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你总要和对方一来一往的一听一说的叙述某个事情。
《十二怒汉》是一个一直都在诉说和倾听中进行的故事,所以,它所展现出来的沟通的力量,尤为显著。
1.沟通不是为了证明我是对的,你是错的
故事的开始就是11个判定有罪的大叔一定要证明1个判定无罪的大叔是错的,不过至少态度还不错:你可以把你的想法说出来,让我们来告诉你哪里错了!
一但沟通走入了控制的圈套,那么沟通必将是无效的。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在和你进行的对话只是为了证明你是错的,你心里是什么感受?很少有人会愿意承认自己是错的,哪怕是真的错了沟通无效!
讲道理式的沟通通常是不平等的,是压抑的,是伤人的,即便对方最后承认错了,却伤害了关系,不可取指数5颗星。
2.吵架也是沟通
《十二怒汉》里讨论的过程中不乏有口出恶言甚至拳脚相加的场景,这都是愤怒的体现,当然也没真的打起来,估计就是发泄发泄,毕竟人多地方小,动起手来也不方便不是吗!
说正事儿,很多人不管是在亲密关系中或是日常人际交往中都会害怕吵架、害怕冲突,这种恐惧会让人丧失力量感,从而自动沦为弱势,有理也没理了。
其实,很多人不了解,只要方法得当,不伤害自己和他人,吵架也是一种沟通方式。
3.沟通的基础是平等
记得电影《十二怒汉》里有一句话特别有意思,一个大叔说还有一个人没有发言,我们是不是要听听他的想法?另一个大叔回答:大家都有说话的机会,你安静!
强势的人往往喜欢控制局面的发展,因为一旦失控,自己将无法面对,感到抓狂和不爽,这是软肋。
然而,人们在理性上都明白人人平等,却很少会在人与人交往中真正做到平等,尤其是在亲密关系中。总会有人一直在说自己,这些人同样总是听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可能压根没在听吧。
如果你也强势,请放下控制欲,深呼吸,多练习认真倾听的能力。
4.你的小事,别人的大事
其实作品中那11个大叔为啥这么着急判定有罪呢,一方面是法庭上的证词,另一方面他们不想耽误晚上的比赛。但同样是这个判决,对一个18岁男孩来说,就是生死大事。
就好像假如你的伴侣为了领导的一句批评难受不已,你还火上浇油来一句这算个什么事儿啊!换了是我。。。。分分钟火冒三丈提刀砍人的冲动是有的。
哪怕你可以抱着探索的心态去问问他,领导是怎么说的,为什么这么说,你通常也会这么难过吗,这次有没有什么特别?诸如此类的话,都会让对方觉得你在试图了解他,了解真相。
所以,基于每个人对事物的认知不同,人和人的想法各有差异,请大家尽量尊重每个人的感受的想法。
今天看了一部很棒的片子,以至于现在还兴致勃勃,激动地不能入眠。在没有查看任何本片评论及背景的情况下写下自己的一些感受,因为怕被左右掉一些直观的印象,先入为主总是让我们失去很多珍贵的感觉。
片名如题目《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一个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对一个疑似儿子谋杀父亲的案件的裁决。一九五几年的片子,黑白,场景简单,简单到只有一个房间,其实当一部电影只有一个这样的场景时,你就可以感觉到导演的自信。近100分钟吧(确切时间不定,因为此刻的激动,也没有再回头看一遍,只是粗略估计),12个男人都在这个空间中,甚至一开始你都会觉得拥挤,每个人都在做各自的事,有些眼花缭乱。人物(除了两个人最后交换姓名)甚至都没有名字,他们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从事各种职业(建筑师、推销员……),不同的社会背景,生长环境等等诸多不同点的人,他们聚集在这个房间,裁决一个18岁的少年是否该被送上电椅(不是很清楚美国的法律,应该是死刑的裁决吧)。最初的设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今天是今年最热的一天”.炎热,让人感觉烦躁不安,而他们所处的空间是一个会议室,唯一的风扇坏了,房间被锁上,以留给这12个陪审人员充分不受干扰的空间。在进入这个空间以前,庭审告一段落,法官的话也非常重要,虽然这位法官显得很不耐烦这样“显而易见”的案件。但他依然提出了两种结果,一个便是男孩背叛有罪,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结束;另一个便是男孩无罪释放,但若判断有误,就是放走了一个将来可能对社会有潜在破坏力的杀人犯。这样两个结果,如果交给我们,当所有证据都将矛头指向男孩时,我们会如何做判断?
男主角,他从一开始便与众不同,当其他人走进会议室,为天气的炎热烦躁时,他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风景,应该是在思考。而接下来,众人便开始展开了精彩的故事。男主角认为判男孩有罪的证据存在问题,而其他的11个人,从一开始的一致反对,到一步步被说服,甚至是说服彼此,最终走向12个人的统一,判定无罪。这并不是一个反对少数服从多数的故事,但却是从少数者的思考开始的。烦躁的天气让其他11个人作出的判断更多的带有早些结束的念头,更不遑其中还有急着去看球赛的兴奋的棒球迷等等不负责的人。但,争论既然开始,当然要有一个结束。其中精彩的推断、主角的冷静与坚持、以及每个人直接的互动都非常精彩,就不一一详述。
而我最欣赏的是男主角的一个概念,“我们应该有合理的怀疑”.没有人看到事发的真正经过,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男孩可能是无罪的,甚至一切为男孩辩驳的理由都不能完全的、毫无疑义的肯定。但,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一开始就判定一个人有罪,不论这个人之前做过什么,出自怎样的社会背景,这些都不能成为一个人必然成为罪犯的理由。没有什么是必然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法律上有一个概念——疑罪从无。以前并不能十分的赞同,但看过这部片子后,对这个概念却有很强烈的认识。当一个人可能犯了罪,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指证时,判定他是无罪的。我想,这是我们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可能这句话说得大了,但我直观的感受就是如此。我们是人,在我们无法确认时宁愿给予信任,宁可把它想得美好些,这是我们应该为人有的认知。试想,如果我们坚持人性本恶,那么我们认知世界的角度将会怎样?这个世界将会被蒙上一层怎样的颜色?即使我们嘴上总是对现世充满抱怨,但试问问你骨子里那流动的鲜血,你不希望这个世界美好些?你不希望好人多一些?我们都明白答案,而这可能就是那个“善”字。我不是喜欢套用“爱”、“善”这些词汇的人,甚至我都会尽量避免使用这些词汇,因为害怕一不小心就说大说多了一些东西。但这一刻我想就是这样的,正因为我们心中有那个字所以我们定下这样的法律,为每一条生命负责。这样的法律证明我们是一个人,活生生。
这是一部好电影,有太多可说的,节奏的掌控,矛盾的处理,人物的塑造……很多很多,但我最想说的是我感触最深的这些。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看到这样一部老电影,是我们的运气。叹服于导演与编剧的才华,感谢他们在那样的年代为我们保留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便是思考吧,思考着的我们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将这部电影推荐给大家,希望将这样的珍贵分享给每一个人。
影片《十二怒汉》以一件凶杀案为背景,选取陪审这一独特视角,以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新颖的艺术手法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和反思。故事讲述纽约贫民窟一名少年被指控杀死自己的父亲,经过州刑事法庭冗长繁复的审讯基本定案,最后交予陪审团讨论。十二名陪审员的十一个,未经审议便举手赞成少年有罪,只有八号陪审员坚持己见“合理怀疑”,站出来主持公道,在一对十一的不利局面力排众议。在他坚定的信念下,大家开始严密推理,精细思考,抽丝剥茧地推翻了一条条伪证,局势逐渐转向无罪一方,最终挽救了无辜少年的生命。
故事中给我们呈现了这样一些人物:因为天气炎热而心情暴躁的家伙;一心只惦记着看球赛的棒球爱好者;出于对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怨恨而迁怒于人的倔强父亲;性格友善充当和事老三发咽喉糖的男人;思维敏捷、支持正义的老头;始终关注股票情况的经纪人;习惯高谈论阔的富翁;任何事都会延伸到广告工作上的推销员;一开始就反对集体、坚持己见的男主人公等等,不同的个性、立场制造出不同的矛盾:无罪和有罪论断阵营的矛盾、个体和个体之间的矛盾、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矛盾制造出冲突,冲突引发愤怒,这些愤怒慢慢汇聚成群体的愤怒,又在交锋、融合的过程中因为达成一致而自然消解。影片中12个人便组成了一个群体,讨论的过程正是这个“群体”逐渐走向破碎瓦解又转向凝聚共识的过程,其中个体思维和群体思维的特点和弊端显露无疑。比如当一群人在一起讨论某个问题时,单个的反对意见就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迫使个体跟随群体,如在影片的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其他所有人都不经思考地认同了法庭所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有罪。
从该影片讲,孤身奋战的八号陪审员就是个体正义、理性、尊严与勇气的代表,在投票前一直站在窗前沉思,他冷静的气质表明了他严谨、理智的性格特点。而与他截然相反的是三号陪审员,在投票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暴躁固执而缺乏理性的,甚至一度在理屈词穷的愤怒中拿刀要伤害八号陪审员。他投票的动机不是理性思维而只是随大流,而且一旦认定,便会固执倔强到底,这使他成为了最后一个投出无罪票的人。他的前后行为正是“众口一词”效应的表现,即当面对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情需要评判时,其他人在你发言之前表述了相似但与你观点相左的意见,那么你很可能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影片中,在讨论的最开始,主持人,也就是一号陪审员便给这个集体两个明显的“暗示”,并带有强烈的个人意见倾向:他说“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宗一级的谋杀案”就暗示被告是有罪的;他又说“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达成共识,那是规定”。他的潜台词已经很明显,一是你们必须承认有罪是事实,二是原则上你们只能赞同。于是在第一次表决有罪中,他第一个举起了手。作为主持人,这种先入为主的立场必然对集体的选择具有暗示作用。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中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主持人的偏向性态度和行为的指引,使大多数陪审员基本失去主体意识,导致了第一次投票时集体中大多数人的盲从。这也符合Lamn和Myers提出的群体极化现象,在对这一领域最初的研究表明群体在讨论重要事情时会转向更加冒险的决定,即冒险迁移。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种迁移并不总是朝向冒险一方,只有当群体最开始的倾向是冒险时,冒险迁移才会发生。社会科学家菲比·艾尔斯沃思的研究记录指出:“死刑案件中的被告,面对那些倾向于给他定罪的陪审员,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仅如此,Witherspoonv.Lllionis也指出:“那种泰然自若地送一个人去死的陪审员,也是很轻易地忽视被告可能无辜的推断,接受原告对事实的陈述,宣告有罪判决的人。”这种固守自己轻率选择而对错误视而不见的个体聚在一起便使群体的错误更加难以动摇。
从这点引出“从众”的概念,即由于群体压力而引起的个体行为或信念的改变。NovailsFragment说:“我的观点,我的信念,在第二个人接受它时便获得了无穷的力量和成功。”在影片中,这种传染性的盲从从大部分的陪审员话语中可以得知,2号陪审员就是开始:“这真的很难说出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有罪,从证词来看一切非常明显,没有人能证明他无罪。”显然,他没有任何自己的思考而只是盲目从众而已,最典型的就是7号陪审员了,他始终置身事外,只关心球赛几点开始,即使在从被告“有罪”到“无罪”的态度转变中,他也只是模糊地说:“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情况,我想我要作出突破,我要改变我的决定,投无罪票。”可见,虽然集体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却都是建立在盲从的基础之上的。
莫顿·多伊奇和哈罗德·杰勒德把个体从众的可能性概括为规范影响和信息影响。规范影响是“与群体保持一致”以免受拒绝,得到人们的接纳,或者获得人们的奖赏。另一方面,信息影响会促使人们接纳,当现实较为模糊时,正如光点似动情境中的被试那样,其他人可能就会成为有价值的信息来源。这场讨论,不管是从一开始的赞成有罪还是到最后的承认无罪,都带有明显的从众色彩。此外,社会责任分散作用于去个体化现象也是不容忽略的,从这些点来讲,陪审团或者说群体决策中往往都会不可避免的表现出盲目性与偏执性。
研究者哈里·卡尔文和汉斯·蔡塞尔报告认为,约有2/3的陪审团最初不会就一项判断达成一致的裁决。但是,经过讨论95%会产生一致意见。很明显,群体影响起了作用。在这种群体决策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即趋同思维和群体无法分享和使用只有少数成员持有的信息。当一个群体的凝聚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也会产生趋同思维,他假设群体是不会发生错误的,成员会受到来自其他成员的压力而支持群体的决策,拒绝接受与群体决策相冲突的信息。研究表明一旦趋同思维出现了,群体就很难改变他们的决定,即使最终结果证明这个决策是错误的(Haslametal,2006),影片中那种群体决策的艰难转变过程就印证了这一点。而第二个潜在的缺陷就是:群体作出决策的是群体分享的信息,但你是指向决策的信息本身就是模糊甚至错误的或者好的信息并没有被成员所分享的时候,会产生哪些不好的影响?影片中的讨论无疑也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在简单分析了一下这十二个人以及他们组成的群体从头到尾表面的变化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就是一切与群体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最终都会转向正义、理性的一方,这种转变有时候是通过独特的个体力量逐渐扩散的。但要真正达成群体的共识并形成坚定的信念,不仅要求个体要坚守独立、正义的信仰,同时也要加强对群体的引导,从而制衡群体思维的潜在误导甚至极端化。这部电影从社会心理这个角度就应该引起人们这样的思考。
打开电影《十二怒汉》,这一次我的心很静。这是一部黑白电影,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风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守门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经历,带着不同的性格,怀着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下午,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十一个人心里,本是一件十分十分简单的事,证据凿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你问他你认为这男孩无罪?他说不明白。这男孩有罪?他说不明白。但,他说,起码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地草率地让一个人去死,因为这是一个生命,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地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于是一个本该5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硬是持续了近2个小时才搞定。然而这两个小时里,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感知到了什么?我们该反省什么?我们该学习什么?答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震撼,良心上的震撼。
而我看过之后,感慨多多。首先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剧情片,这只是一部黑白电影,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一句剩余的废话,只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衫、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只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下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的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然而这么一部低投资的电影,却不会让你感到乏味,其中的一记眼神,一种神态,一个动作,一番姿势,一句话语,将12个人的性格、观点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不自觉地融入其中,欲罢不能,既期望尽快看到结局,又想慢慢观赏、细细品味。
其次我感受到了美国的明主,每个人都充分享有发言的权利,而且捍卫自己的这种权利,这完完全全让我体会了卢梭那句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另外这12个人每个人都是都是独立的,独特的,我说的这点是因为他们这所谓的会议不像我们平时所看到的在桌边正襟危坐,拘谨畏缩,他们在那里享有自由,没有呆板的规矩约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没有威胁或者屈服,有的只是被说服,被自己内心对证据的质疑说服,被自己的良心说服。
当一切都结束了,雨过天晴,评审团们陆陆续续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他们当中的一个对生命敬重,追求事实,博学稳重的建筑师和一位睿智的老人互报姓名,握手告别,然后分别融入到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然而当明主和自由如此地深入到了每个普通老百姓的心中,那么这个国家,这个名族,该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强大!
《十二怒汉》这部电影,它是一部黑白电影,虽说它没有斑斓色彩,却深深让我震撼。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电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看守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句剩余的废话,只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衣,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只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了。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经历,带着不同的性格,怀着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下午,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是一个人心里,这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证据确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正是因为有了反对者,这个小男孩才会有重生的机会。
每个人都享有发言的权利,而且有捍卫自己的这种权利。
最开始接触的是电影,几个版本都看过,最先接触的是何冰版的《十二公民》,然后沉迷在原版的电影里。之前真的很少看黑白电影,只是单纯觉得色彩单调毫无美感。所以看到这本书,毫无犹豫的抢先看了起来。
再来说下这本书,语言简单,直接,明了,简化到一个多小时就看完了,比看电影的时间也差不多。
一个房间,十二个人(忽略那个打酱油的守卫吧)一个案件。构思奇妙的将一件杀人案的龙去脉讲述到细微之处全部展现出来,同时还展现了十二个人不同的性格。除了铺垫的描写外,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语。
本书的立意应该是在突显司法制度,尤其是陪审员制度的公正,以及对人性的探讨。本书开始就直奔主题点出了冲突,11VS1,巨大的反差以及后面抽丝剥茧的逐步逆转,大部分人从“有罪”——“无罪”,有些人还经历了“摇摆”或者“盲从”。这正印证了,当我们面对无法真正了解或掌握内在的时候,少数服从多数,这很正常,也可以理解,毕竟不可能人人都是专家。
而换个角度,设身处地的独立思考时,如果只有自己有怀疑,会不会勇敢的举起手来,同样也是个问题呢?现实中,我们也会有很多牵绊,正如看球赛一样,可大可小,却关乎另一个人的命运的时候,我们真的会做充满偏见、怯懦和冷漠的人吗?
再一次被法的精神所触动,震撼。法是什么?法是公平,以及公平的可能。法是民主,以及民主的可能。法是即使只有一个人认为他是无罪,那么就要慎重的再讨论再思考,并且保护这样的质疑和讨论。这样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其实,抛开教育、环境、社会这些因素不说,人本性都是差不多的,懒惰、偏见、贪婪、中国人是这样,美国人也是这样。
当12个陪审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有的人想着早点去看球,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反正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则是一开始就带着对贫民窟孩子的偏见在叫嚣着,似乎那些贫民窟的孩子都跟老鼠一样。有的人则是完全没有主见,谁有理就听谁的。当然也有人是正义的,也有人仔细的分析,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几类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是有的'。你去中国一些贴吧论坛去看看就知道了,有些人偏执的要死,什么都看不过眼。有的很无知,把稻草当人参。有的很虚伪,明明不知道什么是CPI还在那里凑啊凑的。当然也有很多很有见地很有看法的声音。
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国家,其实最不缺乏的就是声音和意见。
那我们和美国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在对法的理解。
在美国,法的第一要素是公平。其次是正义。没有公平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正义首先必须是公平的。辛普森杀妻案往往成为国内法学家指责欧美法系有失正义的最好例子,总是认为案子最终的获胜只不过是富人的胜利。但是最终打动陪审团的并不是辛普森的美元,无论陪审团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们最终的酬劳都只有三美元。是因为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没有获得许可就搜查辛普森的家,在无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就取证。这看似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实际上在陪审团和法官看来这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而在中国,法的第一要素不是公平和正义,而是权威。谁敢于挑战权威,谁就要受到法的制裁。从汉高祖的约法三章到大清律,再到现在纷繁复杂的各项法案。法条越来越多,而我们的公平环境似乎越来越糟糕。